分期付款是附期限的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8:51:39 291 人看过

一、分期付款是附期限的合同吗?

不是,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

二、附期限合同不适合继续履行的情形有什么?

1、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使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而不是也不能强制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所谓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指债务的性质不宜强制履行,比如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等。这些合同通常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够由其他人代替履行,在性质上决定了不适于强制履行。

所谓履行费用过高,是指对标的物若要强制履行,代价太大。比如为履行合同专门进口一台设备,花的代价远远超过合同上的利润。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之所以规定此种情形,实际上是想以此督促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行使其履行请求权。如果债权人并不积极行使其履行请求权,主张强制履行,待一段很长的时间后始主张强制履行,则对于债务人未免不公。

所谓“合理期限”,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最终要由法院在个案中具体地加以判断回答。

分期付款不是付期限合同,存在继续履行的费用过高,合同中的债务标的不适合于继续履行,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履行相应的义务等情况,都不适用于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守约方的请求,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分期付款的期限形式
    分期付款的期限也有多种形式:购车人自己分期付的,通常是先交首付,然后等接到车商的交车通知后再交第二笔钱;分三期的,第三笔钱等入住后一定时间内再缴纳。这种做法,购车人交的总车款通常会比一次性付款交的多,但同时可以减少期车可能发生的损失,再如车价下跌幅度超过首付及购车人自己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等等。贷款分期付款的通常都是若干年才付清,这里的关键是除了首付,分期付款从何时开始,换句话说就是贷款银行何时把购车人的贷款交给车商。这个时间可以是从贷款手续一办好就开始,也可以是在车交付时开始,后者对购车人更有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一、购车分期付款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表:填写汽车
    2023-03-29
    492人看过
  • 合同里只有部分附期限合理吗?
    这是合理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合同中所附的期限与合同中所附的条件一样,都能够直接限制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失,但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而期限的到来却具有必然性。期限是以一定时间或期间的到来对合同的效力起限制作用,因此只有尚未到来且必然到来的时间和期间才能作为附期限的合同中的期限。合同中所附的生效期限与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并不相同。因为在履行期限到来前,合同可能已经生效,债权债务已经产生,只是当事人尚不能履行。而在生效期限尚未到来时,合同根本没有生效,当事人也不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换言之,债权债务并没有产生。一、附期限合同的期限特征有什么?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须符合法律
    2023-06-25
    430人看过
  •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是什么?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
    2024-05-11
    450人看过
  • 遗嘱是附期限的合同还是附条件的合同
    一、遗嘱是附期限的合同还是附条件的合同是附条件行为,遗嘱有效的条件有:(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
    2023-05-03
    484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的生效中止期限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一、合作协议一般多久失去法律效力对于合作合同多久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一是按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二是当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解除后。若没有约定,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另外,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3-06-29
    419人看过
  • 合同违约的付款期限是多久?
    一般合同多久不付款算违约要看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对方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如下: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2、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要求按照定金的双倍进行赔偿,必要时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下: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4、诉讼,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破产清算一般要多长时间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
    2023-07-20
    387人看过
  • 分期付款合同是融资租赁吗?
    分期付款合同不是融资租赁合同,两者的区别是:1、分期付款是直接融资,而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融资。2、分期付款客户可直接获得所有权(以设备或其他财产作抵押),而融资租赁的设备所有权在融资期间为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不需要提供抵押物,注重实际还款能力。3、分期付款一般首付较高,期限较短;而融资租赁首付较低,期限较长。4、分期付款还款方式较固定,而融资租赁较灵活(可根据季节、承租人实际情况进行不等额或特殊方式还款)。5、分期付款对厂家(或银行)的风险较大,而融资租赁风险相对较小(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公司),特别适合中小企业融资。6、分期付款一般不对中小企业公司(有限责任),仅对个人(无限责任),而融资租赁没有限制。7、分期付款一般按照银行的基准利率,而融资租赁利率稍高,一般上浮10-20%(根据承租人风险情况)。8、分期付款客户肯定取得设备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不一定取得设备的所有权(留购、续
    2023-03-06
    241人看过
  • 租赁合同属于附期限的合同吗
    是附期限合同。租赁合同通常会约定起租时间及租期,属于典型的附期限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一、什么是租赁租赁(Lease)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二、房屋租赁的法律效力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
    2023-02-15
    493人看过
  • 预售合同写的分期付款合法吗
    此举合法合规。期房所签署的乃是预售合同。所谓“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自其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直至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止,在此时间段内所销售的商品房均可被定义为期房。因此,对于想在此阶段购房的业主来说,他们必须签署预售合同以确保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
    2024-05-04
    289人看过
  • 附终期的合同是该期限到来时失效吗?
    是的,期限常常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两种。所谓生效期限,又称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才生效。所谓终止期限,也称解除期限或终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期限是限制合同效力的附款,期限的作用,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一、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附带条件可以撤销吗可以。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
    2023-06-29
    168人看过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在我国常常用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按照一般理解,只要是能够一次性给付债务,就是一时性合同,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均属此类。分期付款虽然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但是给付内容自始确定,但是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不是一次给付可以完结,而是继续的实现。因此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不是继续性合同。一、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有什么方式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其他方式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
    2023-03-14
    53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中期限的种类包括
    一、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一)附延缓期限合同与附解除期限合同附延缓期限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期限到来之际,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效力的合同。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附解除期限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限到来之际,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合同。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二)附确定期限合同与附不确定期限合同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具体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半年、一年后。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的具体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以某人死亡为期限。人必然死亡,属于必然要发生的事实,而具体发生时间却是不确定的,故属于不确定期限。二、附期限合同中对期限的规定有哪些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
    2023-06-26
    381人看过
  • 怎么区分票据的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
    两者的期限是不同的。提示承兑期限: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其1个月内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票据主要分为支票、汇票、以及本票。一、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10天,就是出票日起10日内可以向银行提示付款,过期作废。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出票日起的1个月。三、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为汇票到期后一个月四、支票和本票都可以背书转让
    2023-06-06
    151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
    一、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生效终止期限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二、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期限可以分两种:一是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二是终止期限,又称
    2023-03-0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附期限的合同,期限分为哪几种?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也可是一个期间。 附期限的合同中所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前者指以期限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后者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又称为解除期限。
    •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6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
    • 附件合同多付工程款诉讼期限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5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需注意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 什么是附期限合同,附期限合同的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附期限合同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约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其作用与附条件合同中的生效条件相当。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
    • 合同附期限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立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之时失效。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