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移送必须在同级之间吗
案件移送并不是必须在同级之间的,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移送管辖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二、移送管辖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三、什么是移送管辖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
案件被法院移送公安必须立案吗
387人看过
-
移送管辖上下级之间移送可以吗
497人看过
-
法院之间移送案件流程
418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同级法院之间的移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393人看过
-
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
363人看过
-
在发现不符合级别管辖移送案件之后怎么办
82人看过
-
-
移送管辖上下级之间移送可以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3在上下级之间移送管辖是可以的,移送管辖的目的在于对不符合管辖条件的法院将诉讼案件移送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移送,但如果涉及到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在上下级之间移送管辖。
-
移送管辖同级法院之间的移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30《民事诉讼法》第36条 (一)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案件受理后才会有不属本院管辖的问题,法院才应移送。如案件尚未受理,法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无需也不可能有移送案件问题。 (二)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才应移送。若有管辖权就应依法受理审理,而不能移送给其他法院。 (三)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案有管辖权。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
-
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4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不是必须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
-
交通肇事必须移送刑事立案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4交通肇事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公安交管部门必须移送刑事立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