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和第三方代付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5:00:27 428 人看过

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发生了实际转移。

债务转移与委托付款两者间的区别

其一、从两者定义上看。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委托付款是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方,向其债务人开具付款委托书,委托债务人向该债权债务关系之外的第三方(该第三方一般为债权人的债权人)支付款项。该付款委托书由债权人径直交给债务人,或先交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持付款委托书出示给债务人,然后债务人把款项支付给第三方。诸如甲方欠乙方工程款,乙方委托甲方付款给丙方即属此种情况。

其二、从实现方式上看。债务转移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三方还必须就债务转移达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否则不发生转移效果。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当事人采取委托付款的情形下,由于是债权人委托其债务人代为向第三方支付款项,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方不发生改变,第三方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产生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委托付款与债务转移两者在实现方式上有所不同,债务转移较之委托付款的实现方式上更为严格。

其三、从法律后果上看。在债务转移中,出让方(原债权人)退出了原合同关系,由作为第三方的受让方代替其债权人地位。这样一来,第三方与原债务人之间形成了新的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原债务人违约,则第三方可直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委托付款的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采取委托付款的情形下,债权人委托其债务人代为向第三方支付款项,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方并没有发生改变,第三方与债务人之间并没有产生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委托付款方式中,如果债务人违约未向第三方支付款项,则第三方仍应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而不宜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务转移是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承担起债务人的义务,债务转移的约定必须明确,并且依法须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方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三人代为履行,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二)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有约定,约定的形式为《民法典》规定的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三)第三人只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四)第三人不承担合同的继续履行责任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五)债务人不能以第三人履行产生效力对抗债权人,即免除债务人自己的合同主体地位。(六)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即把第三人作为原合同主体。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但在此并不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必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与第三人有代为履行的约定,当然,合同当事人之
    2023-05-06
    312人看过
  • 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加入有哪些不同
    1、构成条件不同。债务转移的条件是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应经债权人同意。第三人代为履行仅是由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而债务加入是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或者单方作出承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其条件是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加入债务履行。2、债的承担主体不同。债务转移,承担债的主体由债务人变更为第二人。第二人代为履行,承担债的主体仍然是债务人。债务加入,承担债的主体由债务人变更为债务人和第三人。3、法律特征不同。债务转移,债务人不再是合同的主体,第三人成为合同的主体。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人仍然是合同的主体,第三人仅是合同履行的主体。债务加入,债务人、第三人均为合同主体。4、法律后果不同。债务转移,是第三人和债权人之间形成债的法律关系,而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其法律后果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仍然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形成债的法律关系,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债
    2023-05-02
    368人看过
  • 区分债务转移和代为清偿
    债务转移是合同义务的转移。第三人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一致,并经债权人同意为有效。而代为清偿并不是合同义务的转移,无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往往由第三人单方面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由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代为清偿的协议。而代为清偿的协议并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因此,只对第三人与债务人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往往同时存在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这时如何确定清偿这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这是司法实践中必然面临的问题。对此问题各国法律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上采取并存债权原则;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就合伙财产共同受偿,彼此清偿效力不分先后顺序。双重优先权原则,是指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伙债权人从合伙人个人财产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从合伙
    2023-07-03
    335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怎么区分及关联是怎样的?
    从债务转移的合同与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特征分析,二者有明显的区别。第一、生效条件不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移的协议都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即使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第二,债务人与第三人在新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债务人将退出该合同关系,原合同关系将消灭。若使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务人。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
    2023-02-25
    215人看过
  • 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条件
    想转移债务,需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一、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债务的转移是指,以当事人协议或法律为依据,债务人转移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转让的必须是有效的债务,转让无效债务是不会发生效力的;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不能被转移的债务是无法成为标的物的;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需要和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二、个人债务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债务转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效力。1、须有有效合同义务
    2023-06-24
    61人看过
  • 行政给付和行政转移支付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政给付和行政转移支付的区别是什么?行政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无偿地支付给个人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形式。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带有福利支出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等于把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故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其为负税收。通常在经济萧条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通过增强购买力,提高社会总体需求,从而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可以通过减少转移支付量,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行政给付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助。行政给付的对象是具有特定情形的行政相对人;行政给付是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给付行
    2023-04-13
    293人看过
  • 承受移转债务的第三人对债权人是否负有给付义务
    两个条文之间存在冲突,第156条规定从字面理解应属传统民法上的债务人与第三人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要件,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范畴。而第158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属于传统民法上的并存债务承担,而并存债务承担的成立生效无须债权人同意。换言之,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只会更加有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对其并无损害,自无须符合156条规定中须债权人同意这一要件。故笔者认为,为与156条相和谐,158条规定正应相反即债务部分移转时,第三人单独对移转的部分债务负责,债权人与债务人、第三人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2023-06-13
    451人看过
  •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与债权转移的区别
    合同具有相对性,在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并不转移,第三人只是受益人,而非合同当事人,第三人并不具有请求权。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向债务人提出的履行请求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在债权转移的合同中,债权发生转移,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关系,不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请求权。债权转移后,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因此,实践中准确区分向第三人履行还是债权转移对当事人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3-04-23
    248人看过
  • 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给第三人的要求是什么?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以下解释:(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以上就是对物上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的相关解释。行使代位权需要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且明确的债权,同时该债权还需要在已届清偿期。并且该债务人
    2023-07-06
    245人看过
  • 第三代身份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的区别
    第二代身份证外表上第一代身份证比外边更加精致,上边的照片也变成了彩色的。不仅外观发生巨大变化,身份证内部也有改变,在它的里面放置了一个智能芯片,芯片里面储存着你所有的信息。里面甚至还录取了你的指纹。而第三代身份证在第二代身份证上进行升级,在集约型身份证信息上下功夫,如集约多卡功能于一身,可以植入银行卡信息、交通卡信息、日常生活信息如购物卡、打折卡、医疗卡等在内。变得更加方便,更加多元化,更加智能。未来身份证不仅仅能够当做身份证明来用,还能够当做银行卡,还可以坐车使用,还能够去超市购物,总之它的用处更加的广泛。还会内置电子定位系统,不仅有指纹,还有定位,也更能保障人身安全。如果抓捕罪犯也会更加便利。一、什么是回访确认制度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
    2023-02-08
    106人看过
  • 社保卡升级换代:第二代和第三代的差别是什么?
    (1)读卡方式不同,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以插卡方式用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支持插卡和感应用卡,也就是非接触用卡,只需在读卡设备上一放即可使用,更加方便。(2)应用场景不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新增了交通出行、校园服务等应用场景。第三代社保卡和银行卡哪个更方便?第三代社保卡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所以社保卡更方便。社保卡方便,社保卡开通了社会保障功能。包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社保卡还有取款存款转账的功能。而且社保卡里面的银行账户是免费使用的。没有小额管理费,没有年费。转账也是免手续费的。所以社保卡更方便一些。社保卡,社保卡是集当社会保障和金融功能于一体,但两者功能相互独立。对于社保功能而言,社保卡是什么银行并不影响保障,影响保障的是是否正常参保,而金融功能也就是相当于银行卡,能正常的存储,平常说的退休金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第三代社保卡不需要更换,第二代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第三代社保
    2023-07-04
    84人看过
  •  债权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以下情况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以下情况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债 务 转 让 】 民 法 典 相 关 规 定 及 案 例 解 析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债权转让
    2023-09-01
    281人看过
  • 不计免赔和找不到第三方赔付有什么区别?
    1、险种不同:车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附加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第三方赔付是找不到第三方赔付的第三方责任险。2、行使的范围不同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不计”的免赔率主要是指事故责任免赔率,也就是说,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标的车全责,按照条款规定需免赔15%,如果承保了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这15%的损失就可以也由保险公司承担。第三方责任险: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有第三方的保险事故,根据合同约定,如果第三方造成车辆损失,则由第三方赔付后,再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若无法找到第三方,可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再向第三方追偿。3、赔偿范围不同不计免赔:车险条款规定,因车辆多次出险、非约定驾驶员出险、汽车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在盗抢险理赔过程中由于车主缺少理赔资料等原因,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会增加免赔率。不计免赔险的理赔范围也没有包括这些加扣的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保障范围是:被保险
    2023-03-03
    325人看过
  • 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是否合法?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债权人没有同意,债权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从以上概念看出,债务转移的法律特征包括:1、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2、被转移的债务必须是可转移的债务,不可转移的债务不发生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3、被转移债务必须为有效债务,此乃债务转移的前提。4、原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合同关系消灭,第三人与债权人新的合同关系产生。如第三人对债务所设定的保证及抵押,在债务转移时失效。这是因为第三人的保证等是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信任和密切关系。只有第三人明确表示愿意继续担保时,原来的保证等才能对新债务人继续有效,而这已是由新的协议产生的新的担保。一般债务均可转移,但某些人身性质的债务不能转移。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的债务转移,必须以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完成为前提。债
    2023-06-29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区别?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债务转移,是指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经债权人同意,将其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或合同义务转让。 在进行债务转移是应注意哪些事项呢首先我们必须区分一下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根本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
    •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是什么,转移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从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特征分析,二者有明显的区别。第一,生效条件不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移的协议都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即使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
    • 合同义务转移和第三人替履行债务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合同义务转移和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容易混淆的两个问题。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对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问题做出了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合同义务转移和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容易混淆的两个问题。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对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问题做出了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
    • 区别: 债务承担和债务转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7
      债务转移是指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新的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则脱离债的关系。 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
    • 债务人买卖债务和第三人转让债务有什么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权人无任何债务关系,其只对原债务人负有义务。而债务的转移中间依然只有一种债务关系,那就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2、生效的要件不同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为债权人实现利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债权人的实现,故不须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