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阶段开始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17: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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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在受理当事人因转让已决债权而要求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的申请时,应当进行仔细的审查,对于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变更申请执行主体:1、本案中的申请执行人可能在其他案件中成为被执行人的;2、本案的执行法律关系与其他正在执行的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又称资产负债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
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而是通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核算预收、预付款业务;这样,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账户就成为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其借方登记会计单位债权的增加和债务的减少,贷方登记会计单位债务的增加和债权的减少;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在借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权,属资产性质,在贷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务,属负债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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