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23:18:08 466 人看过

一、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

(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

(2)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过程以及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合法包括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

道路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具备必要的手续和方法。

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平等对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合理行使权利。

3、自愿原则自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而解决纠纷的,如果没有自愿,就谈不上调解。

当事人自愿是指当事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志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活动。

当事人自愿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平等的前提,使当事人地位平等的体现。

没有自愿,就没有平等,也谈不上公平合理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自愿原则的含义是:

调解手段的运用与否以及调解的协议内容必须尊重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的自愿,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过高地、无原则要求赔偿,也不意味着应当赔偿的可以自愿不赔偿。

坚持自愿原则,要求不得压制、勉强对方,否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没有意义的。

4、及时原则及时原则应该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尽早地依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只要当事人各方一致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及时通知、及时组织损害赔偿调解,达到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

另一方面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早安排、组织调解,即在法律许可得时限和期限内尽早完成,不能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5、公开原则通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应该公开进行。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了调解地点、时间以后,应该提前向社会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得法律依据、损害赔偿范围以及标准应该公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过程应该公开,调解意见应该公开,调解结果应该公开等。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赔
    交通事故获赔精神损害赔偿金条件是:受害人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包括受害人受伤严重导致受害人或者其家属精神发生损伤以及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民事侵权纠纷赔偿民事侵权纠纷赔偿分为以下几种: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3、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
    2023-03-03
    3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成立
    据悉:2011年2月17日,石家庄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此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市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外,又多了一个更好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新途径。近几年,省会以及郊区各县市机动车数量激增,据统计,我市机动车数量已逼近200万辆,并以平均每月2万辆的数量继续增长,由于道路压力激增以及持续增长的新手驾驶员,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据介绍,目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一般均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解决,较严重事故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事故赔偿问题。这两种解决方式,既占用了相当的行政资源,又影响了事故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如果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话,成本较高,效率上也会大打折扣。石家庄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无疑给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提供了一个更好的解决平台。记者
    2023-06-08
    4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过程中有损害赔偿吗
    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具体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就可以起诉了,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05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后执行了这个调解协议执行不下来怎么办
    签订和解协议后,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北京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怎样的甲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2006年月日7时50分,甲方驾驶京8号波罗轿车由岭去,行至县公路101KM+700M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相撞,撞后,轿车驶入沟内,造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乙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甲方伍万元医疗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NO.000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甲乙双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
    2023-08-08
    32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
    诉讼调解,即法院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诉讼调解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具有以下区别:第一,调解的性质不同。诉讼调解是围绕诉讼进行的,一经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在诉讼过程中产生诉讼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非诉讼活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活动。第二,法律依据不同。诉讼调解依照的是诉讼法;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第三,调解的主体不同。诉讼调解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其审判职权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关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四,调解的法律效果不同。诉讼调解成功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强制的执行力;而公安机关交通管路
    2023-06-25
    289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是哪些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1、补充适用原则。2、公平适用原则。3、适当限制原则。4、过失相抵原则。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符合合法原则。执法部门应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符合合理原则。权利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符合立法目的,充分考虑、全面衡量,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和手段。3、遵守过罚相当原则。4、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
    2023-03-09
    498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2023-05-31
    187人看过
  •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否有期限
    【交通事故律师答】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权和期限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答案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权,是以事故各方书面申请一致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权就会丧失。第二,调解申请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三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原因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受害人,都把希望寄托在承担交通事故的警察的赔偿调解上。诚然,调解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愿处置权益的法律行为,公平调解也是解决法律纠纷最廉价的方式。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经两次调解并出具《交通事故终止通知书》,事故当事
    2023-05-31
    4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什么时候开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从交警受理调解申请之后开始。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
    2023-06-23
    1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院会庭前调解吗
    会有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权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一、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2、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2023-03-20
    10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无效
    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和解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以下原则处理:(一)和解协议内容违法,具备法律规定无效情形的,应宣告和解协议无效;(二)和解协议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和解协议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三)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时有重大误解,和解协议显失公平或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和解协议;(四)原告以和解协议对损害赔偿的处理有遗漏项目,或者和解协议签订后又新发生费用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增加部分赔偿的,经审查,和解协议确实遗漏赔偿项目或有新发生费用,则,按照相应赔偿范围和标准处理;(五)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和解协议的。一、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后还能否向法院起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3-03-31
    4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超过十日如何损害赔偿调解
    交通事故超过十日损害赔偿调解可以双方当事人自己来进行组织,这就意味着交警部门不再组织调解了,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一、发生车祸该怎么调解1、参与人员:(1)当事人方面: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
    2023-03-04
    1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
    公安机关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参加。不少交通事故当事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必须参加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我国新《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89条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它上面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我国新《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9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的情况有:1、当事人提起诉讼;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3、经过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损害赔
    2023-04-16
    181人看过
  • 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明确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公平协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决赔偿纠纷的活动。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一)《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2023-08-05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 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 3、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交通
    •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调解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交通损害赔偿如何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发送空白调解申请书。同一宗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为2人以上,由于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各不相同,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与死者丧葬事宜结束的时间也不相同,造成各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的起始时间各
    •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 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比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