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在保险合同中的涵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9:14:06 222 人看过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当事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可以保留的利益。这里所说的可保利益是当事人对保险标的所依法持有的我国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主要是因为保险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险标的在受损后投保人可以保有的利益。其中,保险的标的只是可保利益的一定载体。

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指的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指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会在死亡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为保险金领取人。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时,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

此外,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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