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违法征收怎么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3:44:42 123 人看过

一、村委会违法征收怎么判?

1、村委会违法征收土地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状态犯,而不是继续犯,也成持续犯。

(1)状态犯与继续犯,其区分就是“从结果的发生与犯罪终了的关系”角度,犯罪终了可以理解为犯罪成立。状态犯是一旦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但法益受侵害的状态仍在持续的情况。

(2)继续犯(持续犯)是在法益侵害的持续期间,实行行为在持续进行,或者结果在持续的发生,或者说构成要件符合性在持续的情况。其实继续犯可以理解为犯罪未成立,未出现停止形态。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批准征用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批准征用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等。

1、客体不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占用林地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占用耕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

(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

(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林地。

3、主体不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是一般生体,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处罚不同等。

1、犯罪客体不同

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买卖以外的其他形式非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征用或者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者末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括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他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买卖的实质而将土地卖给他人的两种行为方式。

3、处罚不同

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倍比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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