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16:40:58 331 人看过

首先,一般的补偿安置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当然,在拆迁时会遇到一些特殊的问题。那么特殊问题就需要特殊对待:

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选“房”还是选“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时,选择安置房还是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被拆迁人所在地的房地产有升值空间的,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和谁签订补偿协议1、集体土地上:按照规定,有权批准征收土地的,只能是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本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此可知,被征收人应当与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国土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实践中,有些地方可能是
    2023-06-18
    114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费按人口吗
    农村房拆迁补偿一般是按人口算,具体应以拆迁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一、农村菜地征收青苗费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3-03-14
    465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时,被拆迁人该如何补偿安置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城中村改造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安置,如提供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二是行政强拆的法律依据。行政强拆的目的只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这是行政强拆合法性的实质要求。适用于行政强拆的公益性项目,主要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建设项目,如国防、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博物馆、医院、环境保护等,在任何情况下,拆迁建设项目必须是公益
    2023-05-31
    40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村委会拆迁补偿和安置
    一、拆迁补偿和安置根据法律规定: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2023-06-20
    475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房该如何交易?
    如果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一、购买回迁房要签什么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如果是现房,面积没有有任何问题;如果房子没有盖好,开发商一般会给出一个大概的面积,不会有太大的浮动。具体面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基本上可以避免以后面积带来的麻烦。二、回迁房私下协议生效吗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该类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双方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房屋所有权登记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买方已按合同履行了义务,而卖方房主以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则卖方的行
    2023-04-04
    138人看过
  • 拆迁安置时,村集体如何分配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一般是由全体村民或者村委会经法定程序后分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集体土地征地手续如何办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
    2023-04-2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拆迁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该如何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1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
    • 农村拆迁安置房屋怎么补偿农村拆迁补偿房屋的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5
      农村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
    • 农村房屋拆迁,拆迁安置补偿应当如何做到?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3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设、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
    • 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对象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2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
    • 如何规定拆迁补偿安置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安置费补偿会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进行制定。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可以选择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或支付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