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6:24:39 242 人看过

施工作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

1、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2、知情权;

3、建议权;

4、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5、拒绝权;

6、紧急避险权;

7、索赔权;

8、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

9、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施工劳务作业一般包括哪些?

按照新版资质标准取得劳务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承接各种劳务工程。这意味着取得新版劳务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可以承接的工程范围为各类施工劳务作业,规模和种类均不受限制。那么施工劳务作业一般包括哪些工程,常见的施工劳务作业工程有以下这些:

(一)木工作业:即木模板工程和木门窗工程

(二)砌筑作业:即砌体工程

(三)抹灰作业:内外墙抹灰

(四)石制作:如石质台阶等等

(五)油漆作业:油漆、涂料等工程

(六)钢筋作业:钢筋工程

(七)混凝土作业:混凝土制作、浇注

(八)脚手架作业:脚手架搭建

(九)楼板作业:预制楼板安装

(十)焊接作业:电焊、气焊、钢结构焊接等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水电暖安装工程

(十二)钣金作业:种类分包普通建筑应用较少,主要为金属板饰面工程。

(十三)架线作业:临时用电铺设,主要应用于电力工程项目,普通建筑工程应用较少。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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