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法律许可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24:58 328 人看过

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法律制度,中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三条。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相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除作者声明保留权利外,这是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法定许可的一项专门规定,著作权法定许可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者可以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报酬。这一制度虽然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仍然保护了著作权人的报酬权,满足了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其优点是不仅实现了公众广泛使用作品的愿望,同时也保障了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激发了他们的创作和投资热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分配了著作权人和公众的利益

此外,合法的许可方式具有效率高、操作方便的特点,大大降低了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成本,提高了用户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就著作权人而言,省去了签订合同的麻烦,也可以专心创作,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因此,合法许可的本质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同时保护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从而实现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研究著作权的性质与特征
    著作权的性质有如下几方面:1、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其保护对象是作品,作品一旦产生就享有著作权;2、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格权不同于其他权利,它具有专属性,通常只属于作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属于法人单位,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修改权。著作权财产权是权利人独占使用作品的权利,根据传播手段的不同,可分为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常见的是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比如出版社发行书籍,就是行使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把作品放在网上传播,也就是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依法登记设立的社会团体。(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三)《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
    2023-07-02
    456人看过
  • 商标著作权的性质一样吗?
    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商标权的产生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3、在权利的标的物方面,著作权的标的物为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4、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著作权是保护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但是商标权是保护的是由文字、图片、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商标图形。总的来说,
    2023-04-16
    217人看过
  • 著作财产权的性质有哪些
    一、著作财产权的性质有哪些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是可以进行转让或者授权的,而人身权利是不能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
    2022-03-31
    310人看过
  • 独占许可著作权许可的类型
    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一、版权独占是什么意思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二、集体著作权许可当某些作品使用的范围很广泛,也很频繁时,版权
    2023-03-21
    471人看过
  • 深圳软件网络著作权律师合作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使用权
    案情简介2002年6月20日,喻明录(甲方)与回琳(乙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将自有的软件操作系统及源代码提供给公司使用,乙方以现金30万元补偿给甲方(其中5万元由公司在赢利后返还给乙方),取得该软件及源代码的与甲方同等的权利。在公司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合作时,甲方有优先回收本操作系统及源代码的权利。甲方同意乙方在公司中作为第一大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2002年6月21日至同年8月12日,回琳分四次向喻明录支付35万元,喻明录为回琳出具了收据,载明此款为“购买源代码及使用款项”。2002年7月16日,由回琳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慧谷盈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2002年11月28日,该公司推出依据回琳和喻明录所订协议所开发的“实战家”证券信息分析系统(以下简称“实战家”软件)。办案思路及心得基于案件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的佐证,笔者认为:喻
    2024-01-07
    66人看过
  • 著作权署名权的转让法律允许吗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能转让,因为署名权属于人身权,作者可以选择是否公开本人的身份,就算是著作权转让出去了,在作品上标注的也只能是原作者的名字,属于著作权财产权的部分可以转让,财产权具体包括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改编权等权利。署名权是一种人身财产,是不可以转让的。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决定公开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名字:决定不公开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并不是作者放弃署名权或没有署名权,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作者对署名权的一种处分行为。一、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一是可复制权,享有著作财产权的人对自己的作品可以通过复印、录影、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单独的一份或者是多份向他人传播的权利。二是发行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作品出售或者是赠送给其他人,然后以发行的
    2023-04-03
    347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和许可使用中的法律问题
    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自己行使著作权来获取利益,但在实践中著作权人大多由于受到自身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制约,多采取转让给他人著作权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的方式来获取利益,但这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著作权人应对此充分认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使用,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抵触著作财产权转让和许可时,可以转让和许可其中一项或几项权利,也可以转让和许可所有权利。甚至同一权利也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转让和许可。比如录音制作者权(属于邻接权,但著作权与之同理)中的复制权,可以将磁带的复制权单独进行转让和许可,可以将CD的复制权单独进行转让和许可,也可以将VCD的复制权单独进行转让和许可,当然也可以一并转让和许可。这样,在同一权利的不同受让人之间、不同被许可人之间以及权利的受让人和被许可人之间,就有可能发生冲突和抵触。对于著作权转让和许可使用抵触的处理问题,我国
    2023-06-08
    273人看过
  • 著作权与版权的性质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著作权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一)出版者的权利内容版式设计专有权。版
    2023-12-15
    446人看过
  • 如何理解著作权的转让性质
    著作权的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2024-05-03
    111人看过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依法登记设立的社会团体。(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三)《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但设立的条件包括:不少于50名权利人发起;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管理组织业务范围交叉、重合;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提交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以及转付使用费办法草案。申请设立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向国务院著作
    2023-02-19
    376人看过
  • 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一、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内容是什么?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者在通常语境下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侧重于身份,但作者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享有著作权的主体。2.著作权主体的种类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
    2023-06-26
    225人看过
  • 著作权法独创性非首创性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独创性非首创性的作品同时满足其他条件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条件是:(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一、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
    2023-03-19
    371人看过
  • 依据法律规定,著作权的许可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包括了如下内容:1、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2、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3、著作权法定许可包括的其他内容。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要件(一)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我国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包括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该项法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使用的目的必须是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的
    2023-07-13
    395人看过
  • 著作权质押办法
    一、著作权质押办法著作权质押是采用登记方法取得登记证的,具体如下:1、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2、软件著作权登记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3、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4、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登记机构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5、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6、软件著作权登记获得登记证书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质押合同注销登记证明。如需邮递的,请
    2023-06-08
    40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关于著作权的书面性许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除了报刊、杂志刊登作品的以外,其他著作权许可使用应该采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否则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口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已经履行,且当事人双方对口头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的内容无异义。或者能通过有关证据予以确认的,可以认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 著作权的性质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7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他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一经产生即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格权不同于其他的权利,它具有专属性,通常只属于作者,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属于法人单位。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修改权。著作财产权是权利人独占使用作品的权利,根据传播手段的不同,分为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 我们常
    • 可以法律质押著作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6
      著作权是能够依法进行质押的。著作权质押登记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行为。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 著作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3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
    • 著作权强制许可与著作权法定许可区别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1、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是,法定许可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允许使用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行使用,使用人并无特定的范围。 2、而强制许可则需经使用人事先申请,由主管机关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未获主管机关授权的不得使用。申请获得使用权的人应当首先向著作权人请求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拒绝授权许可使用后,才能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类似,强制许可的对象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