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原鉴定项目有遗漏。2、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4、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的内容主要是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司法鉴定程序根据该规定,主要分为两类。不管是初次鉴定还是补充或者重新鉴定,都有相关要求,这种要求不仅仅针对于鉴定人还针对于被鉴定的人或物,一旦程序不合法那么鉴定结果就可能不会被采用。如果您遇到了此类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365网站的专业律师们。
司法鉴定可以跨省鉴定吗
可以异地申请。鉴定机构可以独立承接合法的委托者的司法鉴定申请,对委托者没有地域的限制。即:只要是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国内任何地域的任何鉴定委托。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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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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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补充鉴定复核鉴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原鉴定项目有遗漏。2、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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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一、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风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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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终局鉴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原鉴定项目的有遗漏,或质证后需要补充其他事项的情况下,可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重新鉴定和终局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实施主体,不得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的范围如下: (1)原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司法鉴定资格或超出核定业务范围鉴定的; (2)送鉴材料失实或者虚假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4)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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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终局鉴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0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原鉴定项目的有遗漏,或质证后需要补充其他事项的情况下,可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重新鉴定和终局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实施主体,不得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的范围如下: (1)原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司法鉴定资格或超出核定业务范围鉴定的; (2)送鉴材料失实或者虚假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4)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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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终局鉴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25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原鉴定项目的有遗漏,或质证后需要补充其他事项的情况下,可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重新鉴定和终局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实施主体,不得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的范围如下:(1)原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司法鉴定资格或超出核定业务范围鉴定的;(2)送鉴材料失实或者虚假的;(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4)鉴定人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