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列行政诉讼第三人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6:52:24 481 人看过

错列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处理:可以申请变更。不会驳回。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确定?

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包括: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也可以通知参加诉讼。

二、如何列明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应当作为原告、被告之外的、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来列明。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依法作为第三人来参加诉讼。

三、什么是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与被诉的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或者由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为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点是在诉讼开始之前和审理结束之前。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上诉当事人如何列明
    行政诉讼中的上诉当事人应当一一列明;如果当事人均向法院提起上诉的,则上诉各方都可以列为上诉人;如果只有部分当事人上诉的,则未上诉的列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则依照原审的诉讼地位来列明。一、判决生效可不可以申诉当事人在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上诉条件是:(一)有法定的上诉对象。(二)有合法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四)必须提交上诉状。且上诉状应当写下当事人姓名,原法院名称,案件的缘由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信息。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有什么区别?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有如下区别:上诉人是指对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人,被上诉人是二审案件的被告。上诉人可以是二审原告或者被告。上诉人是被告的,被告是一审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
    2023-03-27
    3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状第三人
    结构形式1。注明行政起诉状。必须分别说明原告和被告的情况。原告应当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被告栏应当注明被告机关或者组织的全称、地址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本文是行政起诉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包括附项和落款。应当写明起诉人的姓名和日期,并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的副本份数。文本内容和写法文本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三项。(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和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赔偿损失。例如,诉讼请求有两种:(1)撤销被告发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2)责令被告履行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原告可以根据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损害自身权益的程度,
    2023-08-08
    52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有什么区别
    行政第三人又称“暗示第三人”[10],其定义为:对已做出的行政行为有间接利害关系,受行政权间接作用或约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潜在的或暗含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关法律知识:行政第三人是大陆法系国家所使用的一个行政法学概念,根据德国、日本的行政法理念,借鉴而来的。德国行政法学者指出,有些行政行为不仅对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他们称为“收件人”)产生法律效果,而且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果,即所谓的“具有第三人效果”的法律行为,主要是指对第三人产生负担效果的授益行政行为,典型的例子是侵害相邻权人权利的建设许可。[7]日本学者也强调在建筑确认等复效性行政行为中,行政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地位、能否参加听证程序、在撤销诉讼中能否享有原告的资格等问题都值得研究。[8]在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们将德国学者的“具有第三人效果的行政行为”和日本学者的“复效性行政处分”称为“第三人效力处分”,即对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法
    2023-04-28
    1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如何列明?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的列明:1、不作为案件中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一、行政诉讼举证期限为多少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拆迁补偿款不合理如何解决呢对拆迁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
    2023-04-12
    251人看过
  • 如何列行政诉讼二审当事人
    二审的当事人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维持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为共同被告。一、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查询信息在起诉时,需要提供被告身份信息的,可以聘请律师查询,也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查询。为方便当事人立案,如果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需要向法院提供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另外,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姓名及住址等信息,视为被告不明确,法院将不予受理。为明确被告,可以看一下《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
    2023-06-24
    36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原告自列第三人怎么处理
    原告能在起诉书中直接列第三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一、诉讼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呢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诉讼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不出庭吗可以。出庭的作用在于主张自己在于对案件的诉讼标的全部的或者部分的独立诉讼请求,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诉讼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需要就
    2023-03-23
    32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诉讼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原告和被告不同,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并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更多>

    • 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8
      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通知参加诉讼。另外,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通过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
    • 行政诉讼的请求如何列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4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如何列明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8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结合《执行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i斥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3.《执行解释》第二十条第二、三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
    • 错列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该如何办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钟某在接到复议机关的通知后应当变更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为派出所。如其拒绝变更,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被申请人不适格为由对钟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第三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合并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第三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可以避免程序上的重复,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的,可以合并审理。比如,甲与乙订立了租赁房屋的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乙因甲未履行合同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丙称自己是房屋的所有人而向甲、乙起诉,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将这两个诉合并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并不能同时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