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中催告权的形成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45:17 468 人看过

不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根据权利人的单方面行为(意思表示)改变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是形成法律关系的权利。行使形成权,应当通知相对人,但不得借助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不同意,不影响形成权行使的效力。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追认权和明确答复的权利。催告权属于一种请求权。

催告权是形成权吗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与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催告权属于请求权的一种。

形成权,指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1、形成权的类型:

(1)财产法上的形成权:

a债法上的形成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选择之债中债务人的选择权、法定抵销权、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及其他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间接代理中的第三人的选择权。

b民法典上的形成权:典物回赎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2)身份法上的形成权:

a民法典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权抛弃、受遗赠权抛弃、遗产分割请求权。

b民法典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离婚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3)单纯形成权:指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

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指无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

2、形成权的特点:

(1)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

(2)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

(3)形成权具有从属性。

(4)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均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5)行使形成权可采用明示、推定、单纯沉默的方式。

3、形成权的行使:

(1)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个别形成权不适用除斥期间,例如: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2)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作为例外,如果条件的成就与否依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权的行使可以附条件或者期限。

4、形成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1)并非所有的形成权均适用除斥期间。

(2)并非所有适用除斥期间的权利均为形成权。例如:

a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但其适用的是债权请求权;

b占有回复请求权属于请求权,但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

c债权人撤销权不是形成权,但适用1年和5年的除斥期间。

5、以下两种权利不是形成权:

(1)债权人撤销权;

(2)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效力待定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效力待定的几种情形,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几种情形合同效力待定的几种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代理权;(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是: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4.效
    2023-05-03
    5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效力待定的合同履行问题
    关于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待定的情况,必须在明确其效力属性后方能依法进行履行。假设处于待定状态的合同得到了相对人的承认并生效,我们便应当按照合同内详细规定的义务进行履行。但是,如果相对人对此保持否定态度而拒绝追认的合同,那么根据法律定义,那将是无效的,并且无需执行。对于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来说,若他们所实施的违反性较低或纯粹利己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是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然而,当他们尝试实施其他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则必需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公开表示同意或事后的审批认可才可以使该行为有效。无论是在代理权已经终止,还是在代理权已经被取消或是代理权尚未被授予的情境下,任何施与人以代理之名进行超越或者无效代理都需经过被代理人的同意方被视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
    2024-08-06
    186人看过
  •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与催告:效力待定合同的现状
    根据有关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效力未定的合同相对人有催告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是有催告权的,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催促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
    2023-07-18
    402人看过
  • 怎样看待房产合同的效力问题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
    2023-04-16
    343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催告追认权的行使时间是怎么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为一个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判定标准: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
    2024-05-02
    158人看过
  • 了解效力待定合同催告追认权的行使时机及要点?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为一个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判定标准: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
    2024-03-20
    165人看过
  • 探讨合同效力待定问题及补救措施
    效力待定合同补救措施如下:1.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如何撤销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
    2023-07-20
    298人看过
  • 效力未定的合同相对人有催告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是有催告权的,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催促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一、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原则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2023-03-03
    413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合同效力待定的几种情形?
    一、合同效力待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合同效力待定产生的原因有: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二、合同效力待定的几种情形?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有: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4.行为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5.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
    2023-04-10
    114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3)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一、阴阳合同是否违法“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
    2023-03-02
    477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合同效力待定包括哪些情形
    合同的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效力状态、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主张合同效力的当事人以及时间限制存在差异。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处分签订合同。一、合同的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合同的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
    2023-06-04
    492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房产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欺诈行为也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满十岁的儿童、精神病人;(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年满十岁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2023-11-12
    185人看过
  • 确定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前面签房屋买卖合同后面又签合同以前面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购房时间是选取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当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哪个注明的时间早就选择哪一个作为购房时间。原合同和补充合同哪个为准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一般以补充协议所约定内容为准。具体依据如下:1、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2、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与主合同不一致,应视为双方对主合同的变更,因此应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2023-07-06
    285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问题
    网友提问:张某在A市成立了一家中介公司,我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规定在A市某区进行工作,工作结束后可取得相应的报酬,然后我们双方约定,如果发生争议,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请问,我们这样的约定合理吗?律师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在本市,双方约定管辖无法律依据,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2023-06-10
    33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更多>

    #效力待定合同
    相关咨询
    • 2022年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是不是形成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不是形成权。 2.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的行为(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产生、变更、终止)的权利。形成权是形成法律关系的权利。 3.行使形成权,要通知相对人,但并不借助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不同意,不影响形成权行使所发生的效力。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与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催告权属于请求权的一种。
    • 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0
      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予以明确答复的权利。 相对人行使催告权时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催告的意思必须是向被代理人作出。
    • 民法典:合同的效力待定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除催告权外,相对人还有权撤销合同。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认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前,撤销对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意思。但相对人撤销此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撤销意味着法定代理人在追认前必须作出,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能撤销合同。相对人作出撤销意思表示时,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撤销此类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
    • 民法典中怎么形成效力待定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以及第一百七
    • 如何解决合同效力待定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0
      这样处理合同效力待定: 1、有权人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所谓“催告”是指相对人要求追认权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该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追认权人对催告过期不作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 所谓“撤销”,是指相对人在追认权人对合同未予追认前消灭该合同效力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