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西地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11:55:21
176 人看过
在购房环节里,如发生延迟交付房产的现象,尽管这种做法本身尚未构成违反法律的问题,但却已经构成了契约上的违约事件。如果相关方进行了严谨、有序的催促,而且在合理的期限之内得到了开发商全面履行承诺的积极性响应,那么,虽然消费者无法直接行使废除合同的权力,但是他们仍然具有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其所受损失的权利;反之,如果同样经过严格的督促之后,开发商还是没能在约定的时刻完成交房手续,并且未提供充分的解释或者正当理由来解释这种状况,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便有权倡议废止合同,与此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烟台市延期交房违约规定是什么
287人看过
-
烟台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293人看过
-
烟台延期交房业主维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223人看过
-
烟台市福山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222人看过
-
烟台关于延期交房规定时间是怎规定的
306人看过
-
烟台市高新区延期交房能获得赔偿吗
29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烟台地铁占地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4地铁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
-
烟台自留地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01、自留地的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
烟台大棚是如何征收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3大棚征收如何补偿,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拆迁时,应当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拆除之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
户口在莱西老家合作医疗能在烟台交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0户口在莱西老家,人在烟台,合作医疗不能在烟台交,必须在户口所在地交。《山东省医疗保险条例》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
-
烟台商住房交易房补偿办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4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