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现在还有人重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2:16:20 391 人看过

司法实践中重婚是非常多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婚相关文章
  • 结婚彩礼在司法实践中的分析
    彩礼问题司法实践中若干问题的分析1、彩礼范围的认定。对于彩礼纠纷的解决,首先是要确定彩礼的范围,婚姻双方在婚前赠与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过程:双方见面赠与见面礼,双方确定婚姻关系后订婚时送彩礼,农村叫过段钱;双方准备结婚选订结婚日期送彩礼,农村叫送日子钱;举行婚礼前送嫁妆钱,或送金银首饰,电器物质,或购房子钱;举行婚礼时过桥过路钱等;另外还有双方共同生活花费及置办酒席钱。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认知角度上的不同,在司法实践中,这往往也是争议的焦点。对此,第一,双方共同生活花费不应当算入彩礼范围内。第二,置办酒席,互赠礼物不应当算入彩礼范围内。生活消费,是为了两人共同生活得正常花费,置办酒席是举行婚礼的必要费用。因此,此种花费应当属于双方为了缔结婚姻的正常消费,不能算作彩礼。对于非金钱的彩礼,比如首饰,家电等,如果确实为一方所提供,可以认定为彩礼,进行分割,或作价补偿。2、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
    2023-04-25
    59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股权瑕疵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已经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确认为股东,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比较突出。2、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应出资额。实践中存在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应缴资金,形成了股东未完全出资。3、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价格。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然已办理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实物。5、按协议、章程约定应用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并与实际约定有差异。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自从实施以后尽管产生了一些正面的效应,但是这些正面效应也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一些负面效应的产生,其中较为常见的是可能导致“碰瓷”事件和交通逃逸案件的增多。所谓“碰瓷”,是我国一种古老的诈骗术,
    2023-08-09
    299人看过
  • 《现代公司法》:应关注实践中的公司法
    近日,我很高兴阅读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新作《现代公司法》。作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公司法研究、教学与仲裁的学术成果和丰富经验,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以及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精湛诠释。该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关注实践中的公司法。我与作者相识已有18年,对于他的为学为人较为了解,因而在阅读该书后乐意提笔述评。该书以公司从设立到终止的生命周期为红线,围绕公司法总论和公司法各项基本制度的理念进了深入探讨。与同类公司法著作不同,该书对公司自治、股东权保护、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争讼等重大问题单独成章,不惜泼墨重论,颇有独到之处。在论述公司设立与公司资本制度时,作者认为现代公司法应当定位为鼓励投资兴业的服务型公司法。围绕这一主题,他对新公司法变革中的争论与实践展开了深入讨论,认为我国应当彻底废除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并从分期缴纳出资制度走向授权资本制,提出
    2023-06-09
    392人看过
  • 在司法实践中戴套不算强奸吗
    一、在司法实践中戴套不算强奸吗法律没有规定“戴套不算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戴套不算强奸”只是某些犯罪分子开脱罪责的说辞而已。只要符合下面成立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即可成立强奸罪。二、成立强奸的条件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抗拒作为违背其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这里的“暴力”和“胁迫”自然不难理解,所谓“其他手段”,应该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
    2023-04-15
    236人看过
  • 宽严相济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体现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我国当前开展刑事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稳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但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和纠纷的社会,更不是一个没有犯罪的社会。和谐社会是指在一个社会,矛盾和纠纷能够得到及时的化解,犯罪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法律是各种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各种社会矛盾的化解器。必须运用法律去控制犯罪,用一种全新的、符合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去重新审视和调整刑事政策,从而有效指导刑事司法工作。因此,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必须实现刑事政策的理性回归,从以报应性正义为指导回归到以恢复性正义为指导,从过度功利回归到人性关怀,即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从宽方面具体表现为非犯罪化、轻刑化和非监禁化。依笔者之见,主要应从以下几个
    2023-04-22
    398人看过
  •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解释法律
    一、法律不应受裁判,而应是裁判的准则不知从何时起,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人们大都以批评法律、挖掘到法律漏洞为荣。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法律不应受裁判,而应是裁判的准则。尽管刑法用语可能出现失误,尽管法条表述可能产生歧义,但解释者“必须做出有利于立法者的假定”,相信立法者不会制定非正义的法律。所以,解释者与其在得出非正义的解释结论后批判刑法,不如合理运用解释方法得出正义的解释结论;与其怀疑刑法规范本身,不如怀疑自己的解释能力与解释结论。二、遵守罪刑法定原则解释刑法为克服刑法的安定性,罪刑法定主义应运而生,从而要求刑法成文化。这决定解释者在解释刑法时,必须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实质的、正义的标准,并且在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内,确定犯罪的范围,使实质的、正义的标准与刑法用语的含义相对应,正确界定犯罪的内涵与外延。即既要按照正义的理念探索法律条文的正义含义,也不能脱离法律条文,追求所谓的“正义”。
    2023-04-12
    441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哪些表现会判死刑
    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生命刑”、“极刑”。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杀人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法院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事实)。死刑,是严格控制的,他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此,要判处死刑的,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法定情节上都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
    2023-06-11
    292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股东欠债公司偿还吗
    一、司法实践中股东欠债公司偿还吗?股东欠债公司不需要偿还,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再承担责任。同样的,当股东担负债务时,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二、股东对公司有哪些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023-06-02
    428人看过
  •  重婚罪立案标准:最新司法实践和审判实践
    报复陷害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 报复陷害行为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 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3. 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报复陷害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报复陷害行为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报 复 陷 害 罪 立 案 标 准 是 什 么 ?报复陷害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应该给予立案处理。根据素材1中的描述,如果一个人涉嫌报复陷害,并且其行为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
    2023-09-16
    195人看过
  • 现在中国还有无重婚罪?
    一、现在中国还有无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
    2023-04-29
    171人看过
  • 在实践中我们应当怎样起诉重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延伸补充: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二、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根据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
    2023-06-27
    219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在司法实践中的权利与责任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所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一)控股股东的定义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1款第3项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
    2023-07-09
    481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证人有刑事豁免权吗
    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污点证人具有以下特点:(1)污点证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2)其犯有符合刑事法规定的罪行,并且是未受刑罚处罚的现实的犯罪;(3)在国家控诉机关承诺减轻对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基础上,充当控方证人指证他人。即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刑事豁免权,是指刑事诉讼程序中某些特殊身份的人,例如辩护律师、人大代表、外交官等,进行职业活动时,不因为正常职业行为受到刑事追述的特殊权利。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义务,并且证人故意做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要以伪
    2023-03-19
    387人看过
  •  盗窃罪司法实践中的加重情形
    盗窃行为有不同的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所对应的刑罚也不同。同时,教唆他人犯罪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于盗窃和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相应的责任和刑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盗窃罪加重情形盗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对于加重情形的处理也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可以分为一般盗窃罪和加重盗窃罪两种情况。其中,加重盗窃罪是指在一般盗窃罪的基础上,因为犯罪情节较重而加重刑罚的情况。在加重
    2023-10-30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婚
    词条

    重婚,指的是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经有了一个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又和其他人缔结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 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当事人前一断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从而构成的重... 更多>

    #重婚
    相关咨询
    • 虚假离婚在实践中的表现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双方不是真实离婚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等。 二、附
    • 司法实践中后母离婚还有赡养义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对于后母离婚还有赡养义务吗,如果你后母和你之间曾经形成过抚养关系,也就是你后母照顾过你,你应当赡养。
    • 重婚罪的司法实践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实践中,社会意义上婚姻关系的重合大致有四种情形,即法定婚(即依法定程序登记)加法定婚;法定婚加事实婚;事实婚加法定婚;事实婚加事实婚等四种。对于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重婚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别对待。 1.行为人前后两次婚姻都是法定婚的,是典型的重婚罪。表现为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而领取结婚证。 2.如果前一次是法定婚,后一次是事实婚,
    • 在司法实践中戴套不算强奸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在司法实践中戴套不算强奸吗 法律没有规定“戴套不算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戴套不算强奸”只是某些犯罪分子开脱罪责的说辞而已。只要符合下面成立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即可成立强奸罪。 二、成立强奸的条件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
    • 放火罪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放火罪在司法实践中会有什么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7
      放火罪在司法实践中怎么认定?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