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7:20:54 500 人看过

一、法院判决罚金行政机关以给予罚款处罚可以折抵吗?

政机关已给予罚款处罚的可以折抵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承担责任不同

1、罚金承担的是一种刑事责任。

2、罚款承担的是一种行政责任。

二)处罚单位不同

1、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

2、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三、罚金应该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

2、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事先并罚,即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以执行总和数额。

如果一人同时触犯了数罪并且同时判决了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个时候也应当合并执行,只不过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一项,没有必要再执行罚金了。

3、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且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这些情形有偶犯或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犯罪时不满18周岁等等。

总之,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可能由行政单位处以罚款,再由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一般情况下,行政单位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话,就不会进行行政处罚了,会直接把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中的有法折抵刑罚可以依法查询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抵扣相应的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罚金。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行政处罚与刑罚折抵应当说多数行政违法行为在处罚问题上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折抵刑罚的问题是需要在一定的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的,这一特定条件是:第一,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以处罚;第二,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而认为只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因而对违法行为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给以了行政处罚,而后又发现该行为触犯了刑法,司法机关需要给以刑事处罚;第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这一处罚决定已经开始执行。只有以上的几种情况同时具备,行政处罚与
    2023-08-16
    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可以直接给予强制措施处罚吗?
    行政处罚是惩戒性的,不是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拘役管制是行政处罚吗拘役管制不属于行政处罚,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行政强制法
    2023-08-07
    253人看过
  • 罚款可以抵罚金吗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罚款就不能折抵罚金刑了。不过法院在判处罚金的时候,会酌定从轻判处罚金的数额。另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一、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罚金和罚款有下列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
    2023-06-24
    63人看过
  • 法院判缓刑可以处罚罚金吗
    法院判缓刑可以处罚罚金。罚金的概念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罚金的裁量原则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一、单位犯罪罚金的标准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
    2023-04-11
    457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算违法吗
    不予行政处罚不代表没有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般是因为当事人不满14周岁或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特征有哪些?1、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只能由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决定并实施,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能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2、行政
    2023-03-21
    222人看过
  • 被行政机关处罚后几年可不予处罚?
    可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等等。一、哪些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哪些行政处罚具体有哪些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应该怎么处罚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标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责任阻却事由有哪些责任阻却:虽然有违法行为,且侵害了法益,但因为有免责事由的存在而不承担刑事
    2023-04-06
    150人看过
  • 法律没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不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不可以对此行为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
    2023-06-14
    194人看过
  • 何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一、何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是行为人不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时间。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案底吗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没有案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三、不予行政处罚要告知
    2023-12-06
    46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以减免行政处罚的滞纳金吗
    行政机关可以减免行政处罚滞纳金。这是属于对当事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此时应当满足的条件有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如下: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海事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实施海事行政违法行为的;(三)配合海事管理机构查处海事行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海事
    2023-03-28
    73人看过
  • 给予行政处罚的机关包括哪些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机关包括哪些(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三)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
    2023-04-18
    148人看过
  • 行政罚款是否能折抵刑事罚金
    行政罚款不可以折抵刑事罚金。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予以惩戒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而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制裁方法。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机关对不同的行为作出的处罚措施,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不能相互代替、相互折抵。《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024-04-22
    309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两年未处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吗?
    一、行政处罚两年未处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的一般时效为二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追责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
    2023-06-02
    312人看过
  • 行政相对人对给予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辩吗?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更多相关服务:
    2023-12-02
    490人看过
  • 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要求是什么
    一、行政机关行给予政处罚有什么要求1、行政机关给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时:(1)要依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2)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二、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2、调查取证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3、核审案件核审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4、告知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
    2023-06-25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以行政处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不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先被行政处罚后判刑行政罚金折抵罚金可以这样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行政处罚罚款与刑事处罚罚金不能互相抵扣。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单位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对当事人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而刑事处罚罚金是按照《刑法》的规定,对罪犯给予的刑事处罚。二者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同,不能相互抵扣。
    • 判刑以后法院可以给予罚款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5
      1、应该是罚金而不是罚款。 2、罚金是刑罚中的一种附加刑,在《刑法》中,对于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涉及经济类的犯罪案件,刑法在规定处予主刑的同时,都有并处附加刑罚金的规定。所以,在法院对罪犯在判处刑罚的时候会并处罚金。
    • 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
    • 行政处罚法中哪些行为可以折抵刑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9
      多数行政违法行为在处罚问题上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折抵刑罚的问题是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的,这一特定条件是: 第一,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予处罚; 第二,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律而认为只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因而对这一违法行为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给予行政处罚,而后又发现该行为触犯了刑律,司法机关需要给予刑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