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98号)(以下简称:办法)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该《办法》属于政府规章,法律层面还较低。笔者作为执业律师,从实务的角度,简单阐述一下该《办法》的一些瑕疵。
一、关于保密义务
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要求本单位或者与本单位合作的涉及技术秘密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保守技术秘密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聘用)合同(以下统称合同)中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没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的,相关人员不承担保密责任。保密协议或者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不明确的,相关人员只对约定明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笔者认为:该《办法》规定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合作没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相关人员不承担保密责任规定不妥。其理由如下:
1、根据《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包含了两部分信息,一类是技术信息,一类是经营信息。《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所以《办法》中规定的技术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中的一类信息。
2、既然《办法》规定的技术秘密属于商业秘密,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保护商业秘密,不需要明示合同的存在,因为商业秘密权是法律创设的权利,不是合同创设的权利,被称为:法律的默示义务。职工对企业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单位的忠实义务的要求,正如美国宾夕哈尼亚州最高法院法官所说的,一扇未上锁的门不等于一张请柬。所以,《办法》规定,不签订保密协议就可以不承担保密责任是值得商榷的。商业秘密之所以称为秘密,从秘密的本意上说,必须是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才称其为秘密,如果信息公开了,就不是秘密了。但采取保密措施的方法并非只有签订保密协议一种形式,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采取一些保密的物理性措施均是保密的一种形式。而《办法》显然就有些想当然了。
笔者认为,尽管法律义务不依赖于合同义务,但是绝不能因此忽视有关要求和约定的重要作用。权利人的要求或者约定有合同效力,可直接使用合同保护商业秘密,而不依赖于侵权法。保护商业秘密的书面合同直接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要求的保密约定,成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法律手段。
-
“保密费”,“竞业禁止补偿费”与“保密义务”
474人看过
-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
224人看过
-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207人看过
-
浙江省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18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的关系
338人看过
-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书
459人看过
订立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有: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2、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更多>
-
关于竞业禁止补偿费应当保密的义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这一条款不是保密条款,而是竞业禁止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设定竞业禁止条款,必须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是于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否则这一条款不起作用。如果你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单位并未实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那么你可以不受这一条款的约束,还是可以到同行业工作的。如果单位诉到法院,也不会支持单位的主张。
-
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的表现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4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约定,在保密期内将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保密范围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围以外使用,或者允许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使用的行为。对于违反约定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责令停止;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和相关法律予以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
-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联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劳动法》中的竞业禁止制度,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一种有益补充,两者之间有共同之处,即都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但也存在不同的地方: 1、竞业禁止制度能有效防止员工从事竞业活动而隐形侵犯商业秘密,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则难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2、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不能通过行政执法手段予以查处。但是劳动者明显违法侵犯商业秘密的,根据《反不正当
-
竞业禁止补偿费是否需要保密费?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7这一条款不是保密条款,而是竞业禁止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设定竞业禁止条款,必须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是于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否则这一条款不起作用。如果你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单位并未实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那么你可以不受这一条款的约束,还是可以到同行业工作的。如果单位诉到法院,也不会支持单位的主张。
-
竞业禁止补偿费是否应当保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3这一条款不是保密条款,而是竞业禁止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设定竞业禁止条款,必须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是于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否则这一条款不起作用。如果你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单位并未实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那么你可以不受这一条款的约束,还是可以到同行业工作的。如果单位诉到法院,也不会支持单位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