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上下班途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00:54:19 495 人看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规定
    本文介绍了上班时间的定义和范围,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之间,以及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在工作中,还需从事一些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并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进行。最后,可能还会走一些其他合理的路路上下班。交通事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上班时间是从离开家门开始计算的。在合理时间内,您会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之间,以完成上下班任务。此外,您还会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以便完成家庭任务。在工作中,您还需要从事一些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并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进行。最后,您可能还会走一些其他合理的路线上下班。交通事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合理路线上下班认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天享有必要的劳动时间,其中8小时为标准工时。上下班途中,劳动者受到人身
    2023-10-17
    313人看过
  • 上下班路上算工作时间吗,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
    上下班路上是不算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就是指定上下班时间之间的那段时间,但是在路上受伤的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算。一、上下班路上算工作时间吗上下班路上不算工作时间。但新劳动法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正常工作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二、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是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04
    20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对上下班途中的判断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虽然较修订前放宽了上下班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标准,但工伤认定案件审理中仍须审查以下事实:第一,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第二,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第三,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人身伤害的事实;第四,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非因
    2023-03-15
    186人看过
  • "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探讨
    交通事故认定书
    下班途中摔倒不一定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不慎摔倒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方可认定为工伤。工地上班摔倒骨折算工伤么上班摔倒要经过工伤鉴定后才能确定是否算工伤。如果上班摔倒骨折满足以下认定的条件,就是工伤。否则不是: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里,由于工作原因出了事故受伤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里,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4、有职业病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2023-07-14
    165人看过
  • 四个条件决定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需满足如下条件:(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途中;(2)空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之路;(3)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4)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何种条件呢?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条件是: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2023-07-08
    109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劳动者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劳动者加班加点及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的上下班途中。具体是指:(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点,经常居住地点和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合理的工作地点和配偶,父母和子女居住地的通勤路线;3、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下班;4、其他合理路线在合理时间内下班。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
    2023-07-12
    339人看过
  • 工伤中的上下班途中怎样判定
    一、工伤中的上下班途中怎样判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就两个核心原则: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合理时间是指,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具有正当性,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是指,路线有可能是回自己的住所,这个住所可能还不止一处;除此之外,往返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也算是合理路线。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路线。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
    2024-01-14
    122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要根据法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劳动部门会进行专业鉴定,只要提出申请即可鉴定,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上诉。劳动者无法自行申请,单位又拒绝申请的,可将单位告上法庭。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以下是有关分析:一、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2、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2023-05-22
    276人看过
  • 上班路上脚扭伤了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
    一、上班路上脚扭伤了算不算工伤上班路上脚扭伤了不算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上下班途中
    2023-06-26
    386人看过
  • 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呢?
    退休返聘职工发生工伤,能不能走工伤保险报销?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也算工伤,上下班途中该怎么界定?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开始执行,人社部近日发布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解读了一些具体问题。丧葬补助两种待遇亲属选一种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能符合两种待遇:一种是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另一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能同时享受吗?《意见》明确,同时符合这两种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工伤保险同样保障返聘人员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
    2023-06-10
    479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构成工伤
    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构成工伤主要依据为是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一、新劳动法上下班算工伤吗上下班是属于工伤构成的情形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构成工伤法定情形。但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二、下班骑自行车回家摔伤怎么算下班骑自行车回家摔伤,如果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其余情况下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至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2023-03-28
    486人看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包括时间因素和路线因素两种。第一,是时间因素,“上下班途中”应该是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职工上下班路程的远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综合考虑上下班时间范畴。第二、是路线因素,这里所说的路线应该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而不是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09
    208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的责任和义务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包括四种情形。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单位宿舍、经常居住地的合理路线,或者是往返于工作的地方和配偶、子女及父母居住地的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的途中,或者是从事日常工作所需要的活动,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其它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都可以进行工伤的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细节问题解释“上班途中”从离开家门计算国务院本月8日对实行了6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标准。其中,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扩大范围最为引人关注。上下班时间怎么算、什么情况才算工伤、工伤责任如何认定,市人保局、法院法官和劳动争议研究专家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给出了答案。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在新草案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
    2023-07-01
    6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有哪些情形
    一、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有哪些情形工伤的“上下班途中”认定情形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
    2023-12-16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请假后回家的路途工伤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能否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5
      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因而,请假后的往返公司与家之间的路途属于“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原意是指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的“家”的界定,考虑到“上下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应做扩大化理解,采用合理化的标准,而不是仅限于认为“上下班”就是上班了、
    • 下班途中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职工工伤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
    • 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上班为否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9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