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不设置有效期的,而是一直都是有效的。房屋征收决定书与法院判决书一样,一直有效。时效一般是针对权利而言的。
但征地批文的有效期应当是两年。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二、拆迁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拆迁时房屋的评估方式有哪些?
(一)市场比较法:一般来讲,市场比较法,是房屋拆迁评估中、最适宜的评估方法。法律规定,当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但也需要注意,其并不是法定的“唯一”评估方法。
(二)收益法:对于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收益法,应当是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三)假设开发法:对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假设开发法,应当是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四)成本法:进行估价时,如果无市场依据、或者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的情况下,成本法,可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此外,常用的评估方法当中,还包括:基准地价修正、长期趋势等方法。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是没有设置有效期限的,这个方案在被执行以前是一直有效的,如果被拆迁者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需要积极的收集材料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提出异议申请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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