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五大程序分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8:10:44 411 人看过

一、立案

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的调查后,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这里的侦查机关,一般指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另外,检察院负责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涉嫌军职犯罪案件;监狱内的犯罪案件,由监狱负责侦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些案件只有当事人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才处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不直接介入,这也就是上面图示中所谓的自诉案件。它包括侮辱、诽谤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

如果被害人及其家属认为侦查机关系应该立案而不立案,怎么办?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方的权利”栏目。

二、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发布通缉令等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此阶段律师可能起到的作用,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栏目。

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对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撤消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消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的条件,由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此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栏目。

三、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除上述退回补充侦查,由侦查机关作出撤消案件处理的以外,检察院审查后,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的,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仍然不足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即不起诉。

如果被害人及其家属认为检察院应该起诉而不起诉,怎么办?见“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方的权利”栏目。

四、审判阶段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判决宣告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0日内以口头或书状形式提出上诉。检察院不服判决可以提起抗诉。

二审法院接到上诉或抗诉后,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只是进行书面审理。其如果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原判;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撤消原判,直接改判;原审法院审判过程中违反程序的,撤消原判,发回重审。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到此终结。

判决作出以后,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如有异议,可以依法抗诉和申诉,但上诉和申诉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五、执行

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程序的五个关键环节
    刑事诉讼法的五大程序分别是:1、立案,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2、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4、审判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5、执行,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网络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流程: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
    2023-07-20
    199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特别程序的意义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特别程序的意义新颁布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的突出变化是在第五部分特别程序第一章中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程序,共11条,它使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在立法体例上相对独立,在许多方面丰富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具体而言,新《刑事诉讼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别关注和保护首先,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缓刑、救助”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虽然这一原则在相关法律中已有规定,但首次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仍具有重要意义。这就意味着,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把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青少年权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以教育、缓刑、救助为重点,使他们顺利、健康地回归社会。这反映了中国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为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新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缓刑、救助”
    2023-05-07
    194人看过
  • 鉴定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作用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鉴定程序是:1.鉴定机构接受相关机关、仲裁机构的鉴定委托;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鉴定委托受理合同;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5.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鉴定文书。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
    2023-07-06
    13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什么案件的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什么案件的程序法?刑事案件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国家安
    2023-06-03
    243人看过
  • 刑事诉讼程序启动阶段的活动程序是什么
    一,。庭审前,书记员应依次进行以下工作:(1)查明检察官、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已到庭(2)宣读法庭规则(3)请求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4)邀请庭长和法官(人民陪审员)到庭(5)法官就座后,向庭长报告审判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应当指出的是,六机关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开庭时,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在场。根据上述规定,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书记员不得要求查明。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中关于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出庭的上述规定违反了该规定,在法律上无效。审判长宣布开庭并传唤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1)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所或者单位名称、住所,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和职务;(二)是否受到法律处罚,处罚的种类和时间;(三)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时间;(四)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2023-05-07
    2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请求类别是什么,诉讼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生活中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且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的话,我们就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民事诉讼的使用权力是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所以遇到这方面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采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生活中我们要对民事诉讼有所了解,那对于我们来说民事诉讼请求类别有什么呢?民事诉讼请求类别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2、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民事诉讼请求程序步骤是怎样的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
    2023-06-22
    385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指的是与被告人共同实施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行为,但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刑事被告的监护人”指的是未成年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的监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
    2023-03-10
    74人看过
  • 根据刑法的规定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有五项原则
    涉外刑事诉讼除了必须遵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外,基于涉外国素的特殊性,还必须遵循以下几项特有原则。(一)主权原则主权原则即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是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首要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条规定体现了我国涉外刑事诉讼的国家主权原则,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其一,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刑事诉讼,一律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享有外交特权和司法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特权和司法豁免权作为主权原则的延伸,是正常国际交往中平等互惠原则所决定的。其二,依法应由我国司法机关管辖的涉外刑事案件,一律由我国司法机关受理,外国司法机关无管辖权。其三,外国法院的刑事裁判,只有经我国人民法院按照我国
    2023-08-16
    23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程序
    夫妻共同财产
    1、对人的效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2、对事的效力:(一)《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二)由《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三)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四)由《民法典》调整的合同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五)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六)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其他案件。主要指特别程序和非讼案件。3、只要在我国的领域,并涉及触犯法律的案件,并且是在1991年4月9日之后,都可以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几种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
    2023-03-14
    19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 批捕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后还需要走的程序如下:到法院起诉的时间如下: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它与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有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退回两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后,要在收到申请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一、刑事案件
    2023-03-10
    224人看过
  •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审判阶段。各阶段的规定如下:1、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长1个月,第二次可以延长2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2个月。侦查机关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侦查到侦查阶段结束,最长办案时间是8月零7天。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后,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这个阶段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
    2023-03-02
    11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程序
    (一)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
    2023-08-16
    247人看过
  • 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侦查是刑事案件立案后、起诉前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确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起诉,即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审判包括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执行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1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2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
    2023-07-07
    3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指定监护人特别诉讼程序是什么?
    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为进一步细化指定程序,本解释规定如下: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第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2023-02-28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什么程序审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6
      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是: 一、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三、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公诉讯问被告人; 4、质证,申请人出庭,出示鉴定意见。 5、法官宣布辩论结束,被告人陈述; 六、法官的评议和判决。
    • 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5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针对海事案件的特点和法院审理海事案件需要适用的特殊程序作出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法院在审理海事案件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未做规定的,才适用民事诉讼法。
    • 是什么是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4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 刑事诉讼一般程序怎么做,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5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区别主要如下: 1、审理方式差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或合议庭审理。 2、审理期限不同,前者审限为二到三个月,
    •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异同点是什么二审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相同之处主要是:1、都是基于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上诉而引起的诉讼;2、都应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二审民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判决、裁定。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审理范围不同。在民事二审中,二审法院仅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未上诉的内容不进行审理;而在刑事二审中,二审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