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关于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在没有约定仲裁机构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重新约定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就等于是没有约定仲裁机构。因此既可以重新约定仲裁机构,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 裁 委 员 会 不 成 立 , 如 何 维 权 ?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设立。如果仲裁委员会不成立,当事人可以尝试以下途径维权:
1. 申请撤销仲裁协议:如果仲裁协议无效或者未成立,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撤销仲裁协议,从而避免仲裁程序的启动。
2.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如果仲裁协议约定了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从而避免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3. 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4. 请求支付赔偿:如果仲裁协议约定了仲裁裁决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裁决的执行,或者请求赔偿因纠纷所受到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情况下的维权途径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维权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维权不当而损失更多的利益。
在没有约定仲裁机构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重新约定仲裁机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如申请撤销仲裁协议、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向法院起诉或请求支付赔偿等。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维权不当而损失更多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该怎么管辖
195人看过
-
合同中标的物不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122人看过
-
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可以起诉吗
497人看过
-
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
109人看过
-
债务合同的仲裁解决方法
416人看过
-
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中存在的问题
468人看过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3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如果此前企业与侵权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并且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双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切记,没有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有仲裁协议的,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不能就同一纠纷事件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之间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期限未满,擅自跳
-
什么是仲裁调解? 仲裁调解的含义是什么? 仲裁中的调解是指哪些方式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庭的自行决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争议案件的活动及方式。 1仲裁中的调解具有双重含义:(1)调解是一种仲裁活动,即在仲裁庭的主持之下,双方当事人就其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的活动,经过仲裁庭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可能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案件,也可能调解不成。(2)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案件
-
仲裁在法律中的适用和解决方法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1根据《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1. 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 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若您未能解决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以便更快地获得解决方法。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快速响应,问题解决
-
我国对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第二百五十八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
-
解除合同,仲裁裁决书是否是存在,纠纷赔偿为何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6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