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新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0:04:30 277 人看过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一、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在农村宅基地怎么处理?

城镇居民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政策包括: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二、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1、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

2、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尽管农村宅基地管理历来就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试点和探索,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准备全面推开这项改革了。

3、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1)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

(2)合理分配宅基地。

(3)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4)宅基地审批应坚持实施“三到场”。

4、宅基地集体回收

(1)无人继承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农村有部分五保户,是有集体供养的,没有子女赡养,这种情况农村房屋是没有人继承的,五保户老人去世后,他们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由集体回收。

(2)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很多农民没有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建房子,也没有和政府部门申请就随意建房,比如说建在公共用地上,或者耕地上等等。都会需要拆除,回收所占的土地的。

(3)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的。现在很多农村人进城务工,最后在城市定居落户,导致农村宅基地闲置荒废,无人居住。对于闲置荒废时间超2年以上的,国家会统一回收宅基地,再做安排。

(4)扶贫拆迁的宅基地。对于一些实在是非常穷困的,居住环境也非常恶劣的农村,国家会将整个村子都统一往外地迁移安置。那么空出来的宅基地就会被国家回收。

5、宅基地买卖

宅基地仍然不可以进行买卖。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以上是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的相关知识。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依靠,其是农民的最后财产,对于宅基地政策的改革切不可激进冒进,要在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同时,尊重农民意愿,保证改革顺利有效的开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政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政策为: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3、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4、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5、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只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法获得。作为依法审批给村民个人建房、村办企业和农业生产等,村民个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一般用于农业生产(未经许可不得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非一日之功。首先,要加快试点地方土地管理基础工作进程。建议针对
    2023-08-06
    14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1、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指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是凭借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用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二、农村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是否补偿与你们村的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制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承包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的。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们村采用的是大村发包,那么这个土地的所有权属大村所有,如果是以小村为发包方,那集体土地的所有
    2023-06-12
    402人看过
  •  土地回收政策:集体土地的利用与保护
    最近土地回收政策规定,如果宅基地出现违法流转、农户之间对同一片土地存在纠纷无法进行确权、没有继承人的房屋或超额占用宅基地面积等行为,该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根据最近的消息,土地回收政策规定,如果宅基地出现以下行为,将会被依法回收:1违法流转的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2、农户之间对同一片土地存在纠纷无法进行确权,当确权工作结束以后,这块土地将被收回。3、没有继承人的房屋,该栋房屋将被收回。4、超额占用宅基地面积的,宅基地将被收回。等等。 集 体 土 地 回 收 政 策 : 如 何 确 权 ? 哪 些 情 况 将 被 收 回 ?集体土地回收政策是指政府对集体土地进行回收,以用于城市建设或其他公共利益目的的政策。为确保土地回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需要确权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所有。因此,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回收时,需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2023-09-06
    277人看过
  • 政府发布新的土地使用年限政策
    新的土地使用年限政策:1、土地使用寿命最长为70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土地的时间。2、住宅用地(俗称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70年;3、工业用地(俗称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6、综合或其他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2
    2023-07-05
    169人看过
  • 集体土地动迁相关政策
    曾受邀参加规土局举办的关于动拆迁户征收过程中的协调会,做一简单回顾。几年来,我区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旧区改造,一栋又一栋商品房拔地而起,商业城区的改造也在不断跟进,原来以餐营业为主的奉浦一条街已经改造成了以购物为主、娱乐小吃为辅的商业街了。宝-龙、南郊聚润广场以及即将开张的南桥半岛均不断地成为奉贤的商业地标,拉动了奉贤的消费水平,老百姓渐渐富有了。这些新地块的发展离不开被征地人民的配合。除了南桥中心城区的改造外,其周边的一些镇也紧锣密鼓地谋发展,在征收农民土地的过程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家庭内部的矛盾日益尖锐。某户被拆迁人之所以不肯拆就是因为家里有兄弟俩,哥哥有另一处房子,弟弟怕分到的份额多了哥哥会眼红所以特地叫哥哥也来协调会的现场,了解对该户的补偿安置方案,这个弟弟又想多拿又担心哥哥心里会不平衡。表面上把话说得很好听,声称“不是我不愿意,我父亲不会同意这样的。”我们向其解释了相关批
    2023-05-05
    368人看过
  • 购买了农村集体土地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吗
    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办理相关的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可知,对于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土地证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办理土地证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由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最后还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3、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是否已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
    2023-03-02
    205人看过
  • 南京浦口实施集体土地拆迁新政策
    为保障集体土地拆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本月,浦口区出台并开始实施集体土地拆迁新政。新政实行1+3模式,形成以《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主体文件和《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关于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3个配套性文件构成的政策框架,为浦口区集体土地拆迁开创新的局面。新政明确了拆迁主体的职责,即由浦口区拆迁管理中心为征迁日常业务工作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为集体土地项目征地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迁补偿安置工作。新政规定,对所有集体土地拆迁新开项目,严格执行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测量调查。第三方中介机构从区征迁评估公司库中按程序摇号选定,由区拆管中心统一委托。为了增加拆迁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各环节暗箱操作,打消部分群众对集体拆迁的不理解及个别群众过高的心理预期,该区在全区集体土地拆迁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度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有何关联?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1、明确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使其更好地发挥集体土地证的使用效果;2、实现土地三权分离,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和土地使用证登记;3、完善征地制度,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探索制定合理规范的征地目录,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入市,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目前常见的土地证只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其土地来源性质决定是国有还是集体。土地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3、实地勘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地考察。4、公示。5、核销。首先要
    2023-07-12
    363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有什么政策
    集体土地拆迁有哪些政策?1。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多数决定、
    2023-05-31
    27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包括集体土地吗?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含集体土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沧州拆迁标准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沧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土地需要对房屋等建筑物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的,适用该《办法》。《办法》中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被拆迁人指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二、事业单位自用地可以免税吗?事业单位的自用地
    2023-03-28
    2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1、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
    2023-04-16
    258人看过
  •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1、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参考公证实践经验,目前可以公证的房屋权利包括:城市商品房的买卖、租赁、继承、赠与、遗嘱公证以及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2、公有住房因承租人死亡而办理的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及声明书等公证事项;3、经济适用住房的继承公证事项;购买限价商品房的亲属关系公证。涉及农村房屋事项一般不予公证,主要原因有两点:1、农村房屋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取得通常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农民具有宅基地使用证,一般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随着我国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开展,农村房屋拆迁大量增加,违法买卖农村房屋、违规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等现象凸现出来并引发大量纠纷,以致部分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冻结了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变更登记。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2023-04-03
    29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集体土地所有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3-06-03
    419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所有证有何区别国有土地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在我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与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目前土地使用权也可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由此决定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
    2023-03-04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2020年农村集体住房土地证新政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现在流行不动产登记,土地证没有新政策
    • 最新集体土地的征收政策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3-23
      1、城中村 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
    • 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你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走出让.就是先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以,然后再缴纳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转到你的名下.出让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公告,需要村里出具意见,你是不可能抛开他们办理相关手续的.你所说的村大队替你办理我想应该是走联营的形式,但现在也行不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只针对集体...。
    • 非农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是非农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04
      可以办理吗?”的详细回答,以及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其他资料,虽然是非农户口但是也是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要准备好规定的资料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办理费用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办理。
    • 2018年土地使用权最新新政策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0
      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其他用地年限如下: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