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生育保险常见问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4:12:43 182 人看过

1、参保职工在非生育保险定点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是否给与报销

答:急诊分娩外,参保职工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流产享受什么津贴

答:职工在领取《生育服务证且在医院或塘沽社保分中心办理了生育妊娠登记后因医学原因实施流产术的按照终止妊娠周数可享受相应天数的生育津贴。

4、职工在怀孕期间更换单位,保险不间断,是否影响生育津贴的申报手续

答:根据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生育女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只要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不影响生育津贴的申报,职工在办理妊娠登记之后更换单位的,需到原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信息转移,生育津贴由新单位到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5、生育二胎的领取了“二孩生育服务证”是否享受生育津贴

答:根据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生育服务证的,不论妊娠次数,都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6、男职工是否享受生育保险

答:享受。享受的项目是:男职工绝育术。

7、生育保险个人是否缴费

答: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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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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