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的认定:如何判断起因是保险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1:40:45 348 人看过

在诉讼的时候应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去起诉。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只有后者中存在保险标的物。这是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都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中保险标的物的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的严格区分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

为避免因将两者混淆引起的管辖权混乱,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保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这条规定,不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就连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也一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该解释未正式颁行,但该规定足以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合同纠纷管辖问题的态度。

(三)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对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不能机械的理解为整个条款适用所有的保险合同纠纷,之所以这样原则的规定涉及立法技术问题,不能因此而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不做区分,造成法律概念混乱,从而导致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影响司法权威。

在审判实践中应该予以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的住所地应根据保险公司的主体资格来确定,不能滥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前半段的规定,如有的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将按照不签订保险合同的分支机构的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住所地确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第(7)项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是诉讼主体,具有诉讼当事人资格,所以在确定管辖权时,应注意审查保险公司的工商登记,查清作为原告或被告的保险公司是否诉讼法意义上的主体。如果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法律意义上的分支机构,则应以该分支机构的住所地确定管辖,否则应按照其上级有主体资格的公司或公司的分支机构的住所地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2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何时生效起纠纷
    案情梗概今年4月17日,某五金厂为全体员工投保保险公司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当天下午将1.2万元保险费(支票)交抵保险公司财务处。4月20日下午5点银行将此款项转到保险公司账号,同时正式保险单当日签发次日起保,即自4月21日零时开始生效。后该五金厂报案称:4月20日晚约10点,工人胡某在单位架梯更换灯管时不慎摔下导致左前臂尺骨骨折,随后住院行手术治疗共计花费1.5万余元。今投保单位提出医疗费用理赔申请事宜。保险公司接报案核实后,以胡某发生事故保险合同还未生效为由拒绝赔付。胡某单位则认为,只要保险费(支票)交抵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就算生效,保险公司应该正常赔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对于以上案例处理,双方具体不同意见:保险公司方认为: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
    2023-04-23
    456人看过
  • 如何判断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实用解析
    一、如何判断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实用解析判断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实用解析如下:1.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2.若是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
    2023-11-02
    437人看过
  •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如何确定保险标的的位置
    如何处理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与保险合同纠纷的竞合目前,在与保险有关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审判实践中,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作为侵权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投保第三人责任保险,被侵权人为取得赔偿请求追加保险人或者法院按照其职责,有权告知保险人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参与诉讼,从而直接判断保险人是否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究其原因,是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不同于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它们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不同的适用法律和不同的归责方式。保险人向侵权人支付保险金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基础,保险法不以过错责任为准,而侵权损害赔偿则以行为人的过错责任为准。如果附加保险人是被告人或第三人,保险人提出,根据保险合同,附加保险人是被告人或第三人,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应当共同审理和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与追加保险人的初衷相背离,不审理与追加保险人对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采取的双重标准相冲突,但如果审理脱离本案,同
    2023-05-31
    7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与保险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一、保险合同纠纷与保险纠纷什么时候起诉对于依法要求本院维护您所享有的民事权益的案件,其法定诉讼时限为三年。若对此有其他特别法规则,则按照相应法规进行处理。此类诉讼时效期通常从当事人明确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益受损及对应责任方之日起算。此外,如有其他特别法规则,也应遵循相关规定。然而,如果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本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本院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如何选择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将依照被告的居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2024-07-25
    252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纠纷还是保险合同纠纷会判刑吗
    一、保险代位权纠纷还是保险合同纠纷会判刑吗一、关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争议,司法机关会如何进行裁决?针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争议案件,法院将依据各方提供的举证材料,做出公正且具有说服力的判决结果。而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的管辖权,则须依据被保险人和第三方之间的合同或侵权法律关系予以确认。倘若被保险人和第三者在合同中已经明确指定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并且经过审查后发现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那么就应当优先适用仲裁程序,保险人必须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不能直接诉诸于法院。尽管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益,但是从根本上看,它依然是从属于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赔偿请求权的。因此,保险人所获得的这种权利并不会因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产生而发生任何改变。唯一的变化在于,被保险人原本拥有的权利主体地位被其保险人所取代,保险人所接手的是被保险人原来拥有的债权,其中也包含了原债权的请求权。因此,保险人所享
    2024-07-05
    284人看过
  • 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纠纷中的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1、从法院的级别上来看,保险合同纠纷如果不涉及过多的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且没有在地区内发生重大影响,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通称的各区人民法院。2、从地域管辖的层面看,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由于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而只能是保险标的。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适用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应以被
    2023-04-21
    33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是保险诉讼的前提
    2007年8月21日案件介绍:刘某于2003年11月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2005年12月,保险公司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得知刘某起诉法院以保险公司未履行应有的告知义务,致使其无法享受保险利益为由,要求双方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保险费。本案分析:本案的焦点是刘某是否符合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刘与保险公司建立保险合同关系,双方应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在合同可撤销期间,刘某未行使解除权,故双方保险合同不能无故终止。保险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即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解除合同申请书等一系列书面文件。刘某尚未正式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也未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双方对保险合同不存在争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诉前有纠纷,诉后有纠纷纠纷是保险立案
    2023-05-02
    168人看过
  • 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主体的定义是如何的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什么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定义:1、参加保险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2、对自然人或法人的要求:具权利能力;具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投保人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
    2023-08-08
    313人看过
  • 在保险业中,如何判断再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保险实践中,认定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而在发生损失时,由再保险人分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实践中如何认定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根据我国目前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不因结婚行为而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在离婚时尚未还清的婚前个人债务仍由负债方独自偿还;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与婚姻家庭生活无关的非正常开支而借款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欠下的赌债等;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独自为生产经营所欠下的债务,同时生产经营的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人所欠下的债务。比如未经配偶同意而为资助老家兄弟购买或建设婚房而借
    2023-07-22
    482人看过
  • 合同争议成保险纠纷主因如何避开纠纷雷区
    近日从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根据目前受理的投诉情况看,保险纠纷主要涉及理赔、退保、续保、保险代理人误导消费者、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等问题,这些纠纷五成以上都涉及对保险合同的争议,从受理的一些保险纠纷情况来看,有七成以上的投诉是由于投保人缺乏相应保险知识造成的。目前,本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工作站专门解决保险纠纷,本着友好仲裁原则,在当事双方自愿基础上给予调解,其仲裁调解书也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本市保险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市民,成功避开保险纠纷有五大诀窍。第一招: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很多市民在挑选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赖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代理人的意见、方案只能起到推荐作用,每个家庭对保险的需求都不一样,有的希望增加人身保障,有的则是为了转嫁财务风险,也有想通过保险做理财投资的不同需求搭配不同
    2022-04-14
    35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一、保险合同纠纷如何避免法律风险对于保险纠纷的避免策略,值得我们关注的关键点在于签署合同时的严谨审慎态度。双方当事人务必对合同中的各个条款详尽审查,确保清楚明晰各自所应负担的义务和在意外事件发生后留存合适的证据并能迅速通知保险公司。而当保险纠纷产生之后,应当以友好协商作为首要处理方式,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裁决。《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二、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如何选择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将依照被告的居所
    2024-07-28
    400人看过
  •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效力
    保险合同的效力认定: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务,投保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一、保险合同投保人去世是怎么回事投保人去世的,保单可以继承并可以变更投保人。在办理投保人变更时,需提供保全申请单、原投保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更换人员告知书、(如有豁免,可能需要)补缴保费、银行转账授权书(如更换前缴费方式是银行转账)、(若委托他人送达变更材料)授权委托书。根据《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二、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时不能有哪些行为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
    2023-03-23
    199人看过
  • 离婚如何分割保险合同纠纷
    一、离婚如何分割保险合同纠纷债务分摊就是把应该还多少钱大家商量好或者找法院裁决出来。自己欠的钱得自己还,和别人没关系;如果是两个人合起来借的,就得一起还。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两人合起来借的,就算离婚了也要一起还。再简单说下:1.自己欠的钱:自己负责还。2.大家合起来欠的钱:大家一起还。比如一起买房、做生意之类的。这儿每个人都要负责任。3.夫妻俩合起来欠的钱:夫妻俩一起还。比如买房子的贷款、家里的开销等等。离婚的话,这部分债务也得两个人一起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7-05
    375人看过
  • 存款保险如何解除合同纠纷
    存款保险乃一种先进的金融保险产品,其主要宗旨在于为广大的存款持有人提供坚实的后盾,确保他们在遭遇银行破产后或其他各种不利情形时所失去的资金得到有效的弥补。然而,当涉及到合同纷争时,如何妥善处理并解决这些纠纷便成为了一项颇具挑战性的课题。在此背景之下,建议存款保险客户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优先寻求与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若客户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身的主张,如相关的报告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等,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启动初步的调查程序,以便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2024-04-28
    20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发生保险合同争议时,如何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的严格区分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为避免因将两者混淆引起的管辖权混乱,最高
    • 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如何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0
      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1、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
    • 如何处理因保险产品引起的保险纠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7
      保险产品的日益增多,保险合同的多样化,保险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发生,遇到保险纠纷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或者途径,合理合法的解决。 第一、双方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存在一种保险合同关系,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务必要对保险合同中的相关保险条款以及特别约定进行认真的阅读,并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相关保险知识,从源头减少保险合同纠纷的几率;即使出现保险合同纠纷,也可以为日后的双方协商提供合法的合同
    • 保险合同怎么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依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