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2:50:55 276 人看过

代位析产诉讼指法院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在被执行人(债务人)与他人享有共有财产而不主动析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申请执行人(债权人)依法代替被执行人(债务人)提起的析产诉讼。启动该制度需要有以下几个前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进入执行且对析产之标的采取了首封的保全;

2、被执行人除共有财产外,无独有财产可供执行;

3、包括被执行人在内的共有人怠于分割共有财产,或者共有人无法达成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或债权人不同意共有人之间达成的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

代位析产纠纷中,其他共有权人与申请执行人并无利害关系,仅因其与共有人在共有财产上的联系而被牵涉进执行程序。法院通过执行实现债权人权利的同时,更要注重共有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在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被执行人尚有其他单独所有的财产且存在足以清偿债务可能时,不宜启动代位析产诉讼。

律师补充:

代位析产诉讼,以申请执行人为原告,析产标的物的共有人均列为被告。对于代位析产诉讼的管辖并未特别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区有差异。代位析产诉讼对于债务人以外的其他被告送达问题。因其他被告并未在申请执行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合同上签章,无法直接适用该合同约定送达地址,只能采取一般送达方式。此时,法院无法有效送达文书,须公告送达。代位析产诉讼,开庭前一般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析产标的物最新的查询结果。申请执行人在启动代位析产诉讼程序之前,应当与本案执行法官提前对析产诉讼事宜进行沟通,确保析产后析产财产能够启动拍卖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0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提起代位权诉讼条件分别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主债务和此债务都已经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一、债务人的债权怎么办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到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也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是代位权行使的前提为:1、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2、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二、如何理解对债权人代位权的理解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形式,是指法律赋予债权人制止债务人财产减少的权利,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一种措施。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
    2023-03-24
    381人看过
  • 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谁
    一、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谁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主要是指债权人。《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规定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代位权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于代位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但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1.债权人即代位诉讼中的原告应就其行使代位权的诉讼
    2023-04-30
    455人看过
  • 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谁
    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能提起代位权诉讼。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造成了损害或者可能的损害后果。一、代位权行使的要件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以及如何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2023-03-13
    499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怎么提起
    一、概念股东代表诉讼源于英国衡平法,也被称为派生诉讼、衍生诉讼和代位诉讼,它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经营者的责任以维护公司利益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而所得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机制。经过100余年的发展,股东代表诉讼已被普通法和大陆法系的多数国家采用。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也有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二、特征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2006年中国新《公司法》的出台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在法定权力上极大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04-14
    168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如何理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含义是什么?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设立债权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设立债权代位权的条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必须有权存在;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
    2023-04-11
    155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如何打
    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写一份起诉书,交到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继承等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等请求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
    2023-04-21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如何写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5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代位析产诉讼起诉书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民事起诉状的内容需要根据发生争议纠纷的情况来确定,其格式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即可。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
    • 代位析产诉讼如何判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如果上诉还有二审3个月,中间还有移送这些3个月。关键是代位诉讼要收集到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债权的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代位诉讼是不好打的。
    • 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书该如何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30
      1、民事起诉状的内容需要根据发生争议纠纷的情况来确定,其格式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即可。 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
    • 如何写代位析产诉讼意见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5
      1.社会根源[1] 长期以来,我国公民个人的财产十分隐蔽,本就给欠债者提供了不还钱的便利。近些年,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和社会价值标准多元化,传统商业道德观念受到严重的冲击甚至蜕变,而新商业道德底线又没有确立,诚信机构的缺失导致了欠债不还的“老赖”日渐增多。这种社会环境下滋生的不同于往因无钱还债而情非得已“老赖”日渐增多。而是有钱不还、能拖一天绝不早一天还债的“赖账者”,他们的自辩理由:别人还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