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民法纠纷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那么就具有法律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泫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后果是:自始没有法律的约束力。无效合同后果是,自始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无效合同的处理:
1、因该合同取行的财产应当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作价赔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4、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坦相应的责任。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有效,是对合同性质的判断,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通过合同生效时间予以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
(2)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约定条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则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或交付定金时,合同生效;
(3)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经过鉴证、公证、登记或批准后才能生效的合同,经上述程序后,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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