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又投案属于什么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8:14:41 188 人看过

一、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又投案属于什么行为

1、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期间逃逸又投案的,属于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侦查机关应当撤销监视居住,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二、投案自首的行为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4: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到期后案件是属于了结吗
    1、监视居住到期后不代表案件的终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且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哪些情况是可以监视居住的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
    2023-03-31
    435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间都干什么?
    一、监视居住期间都干什么?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执行机关对被监视
    2023-06-17
    30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间脱逃民警渎职
    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属于未遵守监视居住规定,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上网通缉,在案件判决时,可以加重处罚一、监视居住逃跑怎么处罚监视居住逃跑不会加刑,但是会被逮捕或者先行拘留。因为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监视居住会留有案底吗监视居住是否会有案底,这要看之后的审判情况。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
    2023-03-22
    342人看过
  • 监视居住后逃跑会被追诉多久
    律师解答: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监视居住的人逃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单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不受时效的限制,也就是终身追究。一、监视居住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
    2023-03-23
    215人看过
  • 自首后逃跑又投案怎么办
    一、自首后逃跑又投案怎么办自首后逃跑又投案的办法是不按自首处理。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即自动投案后只要发生了逃跑的结果,即不能认定为自首,而不管其后犯罪嫌疑人有无再自动投案。自动投案尚且如此,对于被抓获归案而被动到案后又逃跑的,显然更无认定为自首的余地。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必须是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二、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自首满足以下法定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
    2023-06-04
    337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一、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新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机关和取保候审相同。刑诉法第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2023-02-06
    13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间违法行为一般有哪些
    一、监视居住期间违法行为一般有哪些监视居住期间一般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点:(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二、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的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
    2023-06-18
    394人看过
  • 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能不能逃跑?
    一、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能不能逃跑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能逃跑,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2023-04-18
    154人看过
  • 我想了解关于公安投案执行监视居住条件是什么?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公安投案执行监视居住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2023-03-16
    275人看过
  • 为什么要缩短监视居住期限
    第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久拖不决,侵害了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内的合法权益。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会延长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期限;对于其他当事人来说,也会因案件办理期限过长而加重心理上、精神上,以及精力、财物上的负担;对于被害人而言,则会使其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尽可能早的补偿和抚慰,缩短办案期限有利于克服以上弊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刑事诉讼法之所以规定办案期限,既是为了保障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顺利进行,也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及时查清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虽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但由于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较长,致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长久搁置,久拖不决。缩短办案期限,有利于确保案件及时办理,提高司法效率。第三,有利于增强法
    2023-06-14
    429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限有多长时间?监视居住如何具体执行?
    监视居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不能一直无期限的监视他人居住,当然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逮捕的。一、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2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发现有违反应遵守的规定的,应及时报告监视居住决定机关,以便考虑是否变更强制措施。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此外对各级人大代表实施监视居住时与取保候审的要求相同,也要注意遵守有关规定。2、监视居住也有其解除、撤销和变更情形,其原因与取保候审相同,监视居住通常变更为逮捕。对监视居住解除、撤销和变更时,也要制作有关文书,向有关个人和单位宣布和送达。二、监视居住如何具体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023-06-11
    23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怎么执行,监视居住到期后会怎么样
    一、监视居住怎么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二、监视居住到期后会怎么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主个月,如果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单位没有对你采取新的强制措施,你就是自由人了。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
    2023-03-24
    315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的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监视居住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
    2023-04-12
    41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间违法行为的特点与规律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监视居住期间,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会受到何种处罚。其中包括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再次犯罪以及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这些行为都会导致一般违法行为的认定。在监视居住期间,有以下几类一般违法行为:1.逃跑:指未经批准离开监视居住地点,或者擅自离开指定居所。2.干扰证人作证:指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影响证人证言的公正性。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指故意破坏、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或者指多人共同串通作证。4.再次犯罪:指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再次被定罪并被判有罪。5.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指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中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 法 行 为 程 度 :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 严 重 违 反 《 刑 事 诉 讼 法 》 第 5 7 条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7条规定,严重违反该条规定的行为将受到
    2023-09-11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中逃跑,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7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中逃跑,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
    • 怀孕期间属于监视居住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9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
    • 监视居住期间逃跑了被抓到不遵守监视居住规定处理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
      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可以撤销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监视居住没有保证人,取保候审才有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
    • 监视居住还能逃跑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0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
    • 监视居住逃跑会加刑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7
      监视居住逃跑不会加刑,会被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