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是否约定担保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21:11:40 203 人看过

房屋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抵押权的行权期限是法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

一、抵押担保是否可以约定期限?

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

《民法典》第419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抵押权期间多久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是到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为止,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为如果允许抵押权一直存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不及时行使抵押权,对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效用有不良影响。因此,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能够促使抵押权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抵押权担保范围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一般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一样的,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法律规定,抵押人对抵押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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