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和证言真实性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7:31:36 448 人看过

批捕了改口供是不犯法的。公安局录的口供是不可以进行修改的,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若是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补做笔录。若已做笔录对当事人权益有侵害的时候,可以依法进行推翻。对于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申请复议提出口供的不合法性。对于公诉的案件,可以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提出。

在我国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

1、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2、案件性质,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强制措施,没有必然联系。

3、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对嫌疑人定罪不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更改。同样道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对嫌疑人定罪不准,也可以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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