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20:18:24 57 人看过

关于生育保险金(电话:12333)

与你的缴费基数有关系

上个月的缴费基数×月份+3000

具体计算方法:

1、不是晚育,顺产:2892×3+3000=11676元

2、不是晚育,刨腹产:2892×3.5+3000=13122元

3、晚育,顺产:2892×4+3000=14568元

4、晚育,刨腹产:2892×4.5+3000=16014元

另外,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来。

举例说明:如一从业妇女上一年度月工资性收入为10000元人民币,高于本市月平均工资300%,即高于9876元人民币,则按规定其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是9876元人民币,则其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数额为每月9876元人民币×按规定应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不足部分的每月124元人民币应由企业自行解决。

上海生育保险规定: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上海从业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是多少?
    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023-05-30
    285人看过
  • 生育津贴期限多久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已满1年的,由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2个月内申请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没满1年的,单位在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
    2023-02-18
    430人看过
  • 女职工享受哪些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为: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个人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分别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另外,符合以上第1、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备注: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
    2023-04-26
    242人看过
  • 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一)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符合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条件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从业生育妇女,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5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00元
    2023-05-05
    363人看过
  • 南昌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标准
    1、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的生育津贴;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的生育津贴;3、结扎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的生育津贴;4、妊娠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的生育津贴;5、妊娠三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含四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三十天的生育津贴;6、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四十二天的生育津贴;7、妊娠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七个月以上胎儿子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九十天的生育津贴。
    2023-05-10
    421人看过
  • 南昌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限
    1、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的生育津贴;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的生育津贴;3、结扎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的生育津贴;4、妊娠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的生育津贴;5、妊娠三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含四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三十天的生育津贴;6、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四十二天的生育津贴;8、妊娠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七个月以上胎儿子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九十天的生育津贴。
    2023-05-10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是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
    • 上海职工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是多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
    •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
    • 广东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是多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3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
    • 生育津贴的享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根据我国法律固定,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如下: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