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金有哪些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7:15:44 116 人看过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范围:

1、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这里要注意的是,将消费者理解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的人的观点是过于狭窄的,消费者的含义本身是相当广泛的,它不仅包括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商品的人,也包括为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商品的人,还包括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以及代理他人购买生活用品的人。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

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

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惩罚性赔偿一般是属于在给予了本身的赔偿之外所额外支付的一笔赔偿,对于这笔赔偿是可以获得法律的支持,只要符合条件违法的一方就需要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但对于这笔赔偿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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