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的退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经验资登记后,以货币出资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通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以贷款或借款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后,将收回所借出资,经验资登记后归还原主,除营业费用或正常营业费用外,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取出资
3.公司一经登记注册,经验资登记后,返还原权利人
公司将转让实物、工业产权、专利权等,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第二,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撤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承担返还出资和支付利息的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行为直接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有学者认为,退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要求出资人将出资额及其利息返还公司。公司设立协议或者章程是发起人与股东之间的合同。发起人和股东对公司负有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合同义务。撤资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违反合同义务。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合同约定的权利要求违约方将出资及其利息返还公司。(3)公司债权受到侵害的,撤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实现的,抽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03年1月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公司无力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已提取资本而未返还的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在提取的出资额和利息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坚持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同时,该规定赋予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请求撤回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平衡各方利益。在诉讼中,公司债权人主张公司资不抵债的,法院一般允许撤回出资的股东作为共同被告,并往往判决其在撤回出资及其利息的范围内承担“预付款”责任,为降低诉讼成本,有效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利
<4.股东的连带责任,董事、经理协助退资或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草案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董事、经理协助或者对公司提取出资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应当共同承担两种连带责任:一是对公司返还提取的出资及其利息的责任;二是公司收回资本及其利息的责任;二是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公司债权人应当在出资额和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股东、董事、经理的相关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违反了不侵犯他人财产的法定义务。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应当与抽回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有必要增加其与抽逃出资股东之间的第三连带责任,即抽逃出资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抽逃出资罪论处,对抽逃出资的发起人、股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即使不能认定为犯罪,也属于违法行为。保荐人或者股东可以被要求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其形式是什么股东抽逃出资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股东撤资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
提取出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322人看过
-
提取出资的法律责任
57人看过
-
提取出资的几种形式
50人看过
-
提取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26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357人看过
-
民事案件提出法官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141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什么情形下限制一方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30如下情况下限制一方提出离婚: 1、非军人要求离婚受到限制,即除非征得军人同意,非军人一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或生产后一年、终止妊娠后半年内,限制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要求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3、其他情况。
-
刑事诉讼法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
-
延期审理的情形是什么什么法律情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6一、哪些情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是: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是: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延期审理的情形是什
-
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3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
-
不能治安处罚的法律情形是什么法律情形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