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普通高中学校筹设审批办理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9-10-09 07:13:26 437 人看过

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技工学校,由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审批。

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设立申请,由负责审批高层次学校的审批机关统一受理,并征求其他层次审批机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地点

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园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网址:http://wsbs.sg.gov.cn/website/wangban/index.html)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韶关市教育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筹设批准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韶关市教育局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筹设批准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韶关市教育局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特殊环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东莞东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变更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变更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2)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二、办理机构东莞市教育局三、法律依据《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四)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
    2023-05-28
    350人看过
  • 佛山变更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审批条件
    办理对象单位和个人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八十号令,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学校名称、办学层次、类别等,需报审批机关批准。所需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申请变更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变更的书面请示2.《佛山市民办教育机构变更审批申报表3.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4.其他必要资料:①变更举办者、分立和合并:双方协议书、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②变更法人代表人或校长: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③变更办学场地:新办学场地来源证明材料,租用场地的,需提交租用协议书;现场评估验收意见书(由佛山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到拟办学地址现场评估后出具)④变更办学层次、类别等:相关新增办学条件的有关材料。
    2023-05-30
    218人看过
  • 茂名茂南区普通高中学校变更审批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九条第九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10年)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
    2023-05-28
    215人看过
  • 韶关芙蓉新区学校分立、合并审批办理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
    2023-05-28
    278人看过
  • 苏州普通高中校学生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可准予转学。所需材料:转学证明、家长调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以及会考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和平时成绩报告单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持转学证明、家长调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以及会考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和平时成绩报告单,到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好。会考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加盖公章后有效。学生档案由转出学校在一月内交转入学校。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重点高中一般不接收转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同级重点高中的转学生,便须经必要的摸底测验,合格者方可转入。学生转学必须转入与原校就读时相同的年级,转入低于原校的年级者,取消其学籍。普通高中与职业
    2023-05-10
    299人看过
  • 民办普通高中终止审批办理要求
    一、办理条件1)民办学校举办者的终止,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2)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终止,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二、办理材料办学机构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三、办理时限8(工作日)四、法律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10年)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四)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5-28
    137人看过
  • 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理期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90(自然日)二、办理时限90(自然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
    2023-05-28
    236人看过
  • 茂名茂南区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审批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时限30(工作日)三、办理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1号楼二14号窗口四、办理机构茂名市教育局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网址:http://wsbs.maomin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窗口接收受理人员根据本《指南》规定的审批条件对举办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预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所送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同时出具电子版《不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网上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即更正的,退回当即更正后予以预受理。核验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
    2023-05-28
    119人看过
  • 韶关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限
    一、韶关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二、韶关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2、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3、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4、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5、申请人和代理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三、韶关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四十八条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核发药品广告批准
    2023-05-18
    132人看过
  • 韶关芙蓉新区市县属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办理是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分厅“窗口(http://www.gdbs.gov.cn/sites/dsft/gdswsbsdtsgft/index.html)。2.在线填写注册表单,并进行申报材料登记。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表格。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窗口或寄送送达。5.现场领取或收取我局准予或不准予设立学校的批复文件(民办学校面领或寄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窗口办理流程1.申报单位在进行网上申报(http://www.gdbs.gov.cn/sites/dsft/gdswsbsdtsgft/index.html),并到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即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址)行政服务中心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提交材料。2.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完备。3.如材料不完备,一次性告知补正所缺项目资料,或材料不合格理由;材料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受理回执。4.
    2023-12-12
    314人看过
  • 韶关武江区学校名称的变更审批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决议提出学校名称变更。2)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第五十
    2023-05-28
    76人看过
  • 中山东区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办理时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6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1)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方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相关申请材料。网址:http://zsbs.zs.gov.cn/zsonline/bsinessgide/viewGide.action?code=55728883001002660023442000fromType=2)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网上提交申请的,申请方可获得流水号。2、受理1)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2)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通知申请方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受理。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方按照实施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实施机关直接在网站上确认受理;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实施机关不予
    2023-05-28
    355人看过
  • 哈尔滨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哈尔滨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符合《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中“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二、哈尔滨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4年8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中《黑龙江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70项规定: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人社厅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
    2023-05-19
    497人看过
  • 韶关芙蓉新区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向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场地、培训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估,由专家组出具评估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公示和批复。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认为
    2023-05-28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期限中, 如何确定依法办理审批的期限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确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建设单位
    •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要什么材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6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风险提示:举办实施学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算行政法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教育部制定并公布施行的行政规章,属于广义的行政法。
    • 韶关学校强拆怎样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2
      学校拆迁是正在经营需要拆迁还是说修建学校需要征收您的房屋呢?若正在经营的学校需要拆迁的,有以下补偿: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 2、经营损失的补偿。 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
    • 申请筹办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包括的材料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包括:(一)申办报告。(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就目前情况看,民办学校有单一产权的,但大多数民办学校是由多个社会组织或个人共同举办的,有些民办学校中还有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或社会捐赠资产,这就需要在申办学校时所提交的有关材料中注明。(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