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若干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34:30 238 人看过

理解和适用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与最惠国待遇有关的一些原则

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还必须正确理解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相关具体原则的确切含义提供源自各成员方的产品。其目的是使各种优惠待遇只给予成员方生产或加工的产品,而不是非成员方的产品。也就是说,所有源自成员国境内生产或加工的产品(此处的加工必须符合某些标准),即使它们通过非成员国的关税区转移到另一成员国境内,它们仍然享有GATT规定的最惠国待遇;相反,如果在非成员缔约国领土上生产或加工的产品通过另一成员缔约国进入进口成员国领土,它们仍然不享受最惠国待遇。因此,最惠国待遇与原产地规则密切相关。确定进口产品的原产地已成为适用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原则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应当指出,关贸总协定1994年的最惠国待遇仅适用于源自成员之间生产或加工的产品。这一原则不同于任何关贸总协定成员通过双边条约向任何非关贸总协定成员提供的最惠国待遇。非关贸总协定成员通过双边贸易协定享受有限的最惠国待遇。非关贸总协定成员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只能享受关贸总协定成员已给予或将给予其他关贸总协定成员的各种优惠待遇,而不能享受其他关贸总协定成员已给予或将给予的各种优惠待遇。如果非关贸总协定成员想要获得这些优惠待遇,他们必须与关贸总协定的其他成员签署包含最惠国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任何其他国家”

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条第1款中使用了“任何其他国家”一词。这里的“任何其他国家”一词不仅指任何成员国给予彼此的各种优惠待遇但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它还包括关贸总协定任何成员已给予或将给予非成员的各种优惠待遇。“任何其他国家”的规定使关贸总协定成员享有的最惠国待遇趋于扩大,因为一些成员通过双边贸易协定向非成员提供最惠国待遇。因此,最惠国待遇制度的影响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调整成员间贸易关系的范围,在优惠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已成为世界范围的原则和方向,,因此,最惠国待遇原则已成为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基础和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关税相关文章
  • 适用最惠国待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应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缔约对方。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在英国与其他国家签定的通商条约中使用,所以又叫做“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缔约一方已经或将来要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是有条件的,缔约另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才能享有这种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最先是在美国与他国签定的贸易条约中采用的,所以又叫“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由此可见,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的区别在于授予第三方的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是否附有条件,亦即受惠国享有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是否需要提供某种条件。因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中的条件并不是有人认为的给予最惠国待遇是以对方给予为条件,你不给我,我也不给你。而是提供最惠国待遇是否要求对方“相应的补偿”作为获得最惠国
    2023-04-27
    283人看过
  • 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
    一、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1.最惠国待遇必须由条约规定,而不能由国内立法规定;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2.最惠国待遇的受惠国可以根据最惠国条款的规定,自动取得与第三国同等的待遇,无须再与施惠国订立新条约或再做请求;国民待遇不涉及第三方,而且需要在法律或条约中明确规定。3.最惠国待遇的使用范围一般限制在经济贸易领域,通过自然人、法人、货物、商船等所享受的待遇表现出来;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在物权、债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民事关系方面。4.最惠国待遇的作用是保证在内国的有关各外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从而排除或防止某一外国的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地位地狱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国民待遇是以内活人的待遇为标准,作用是使在内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相同。二、国民待遇原则内容国民待遇原则内容:1.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
    2023-04-25
    332人看过
  • 最惠国待遇的特点
    最惠国待遇原则表现为多边性、无条件性和相互性。由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延伸与扩大,所以,这里仅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为例,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加以说明。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制度建立之前,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都是以双边关系中,双方同时既是是给惠者又是受惠者。历史上,也有许多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是单方面的,只有一方享有最惠国待遇。比如,我国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就是这样的例子,只有外国政府享有最惠国待遇,是单纯的受惠方,而中国清朝政府是单纯的给惠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制度,第一次将最惠国待遇由双边适用的原则发展成为多边最惠国待遇原则。只要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方,都可以享有其他缔约方给予任何国家的待遇。这样的多边最惠国待遇,真正体现了机会共享、利益均沾的无歧视原则。只要情况相同,任何成员不得以
    2023-04-17
    498人看过
  • 最惠国待遇的特点
    最惠国待遇原则表现为多边性、无条件性和相互性。由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延伸与扩大,所以,这里仅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为例,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加以说明。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制度建立之前,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都是以双边关系中,双方同时既是是给惠者又是受惠者。历史上,也有许多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是单方面的,只有一方享有最惠国待遇。比如,我国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就是这样的例子,只有外国政府享有最惠国待遇,是单纯的受惠方,而中国清朝政府是单纯的给惠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制度,第一次将最惠国待遇由双边适用的原则发展成为多边最惠国待遇原则。只要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方,都可以享有其他缔约方给予任何国家的待遇。这样的多边最惠国待遇,真正体现了机会共享、利益均沾的无歧视原则。只要情况相同,任何成员不得以
    2023-04-29
    375人看过
  • 什么是最惠国待遇?
    1948年1月1日临时生效的《关贸总协定》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将最惠国待遇条款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中,并使之成为多边贸易体制赖以生存的基石。1948年1月1日临时生效的《关贸总协定》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将最惠国待遇条款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中,并使之成为多边贸易体制赖以生存的基石。最惠国待遇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划分为有条件或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单方或相互最惠国待遇、双边或多边最惠国待遇、积极或消极最惠国待遇以及有限度或无限度最惠国待遇等。如前所述,最惠国待遇就是甲给予乙的有关待遇也要无条件地给予丙。显然,最惠国待遇至少涉及三个缔约方的利益,其具体条款涉及以下内容:(1)所有与进出口商品及服务有关的关税及费用;(2)与进出口商品及服务有关的国际收支转帐所征收的关税及费用;(3)征收上述第(1)和(2)款的关税及费用的方法;(4)进出口贸易的规则制度及手续方法;(5)与进出口商品及服务有关的国内税收及国内规章制度的国
    2023-05-01
    453人看过
  • 加拿大汽车案与最惠国待遇
    世界贸易组织法是在关贸总协定(GATT)基础上,历经多次磋商谈判,修改、增补协议与协定,特别是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所达成的一揽子协议的基础上形成的。WTO协定包括四个附件,附件一包括《关贸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等;附件二为《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DSU);附件三为《贸易政策评审机制》(TPRM);附件四为《复边贸易协定》。在这套法律体系中,附件一是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定,是WTO法律有关贸易部分的实体法内容。附件二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司法程序规则,在向WTO多边贸易体制提供稳定性及预见性方面起着主要作用。附件三是有关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的法律制度,它要求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及实践保持透明,并通过对透明度的要求促使WTO各成员方遵守WTO规则。附件四仅对签署方有约束力。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了
    2023-04-25
    127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关税
    词条

    关税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引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申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交付或转帐... 更多>

    #关税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最惠国待遇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方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即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原则是:一个成员给予另一个成员方的贸易优惠和特许必须自动给予所有其他成员。作为关贸总协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对规范成员方间的货物贸易,推动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 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该项待遇的给予通常是通过签订双边贸易条约并在其中订入最惠国待遇条款得以进行。 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与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与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 国民待遇是赋予与本国有特定关系的外国人享有与本国国民同等的民事权利的一种制度。
    • 最惠国待遇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 房屋拆迁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一)违规房屋质量问题违规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这类房屋质量问题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一类质量问题。包括:屋面漏雨;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厕所、厨房、洗澡间倒坡积水;内墙板
    • 房屋拆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一)违规房屋质量问题违规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这类房屋质量问题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一类质量问题。包括:屋面漏雨;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厕所、厨房、洗澡间倒坡积水;内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