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资产减值原始凭证的设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6 11:10:23 87 人看过

1.原始凭证的含义。

原始凭证又称原始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原始依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原始凭证按其形成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类。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活动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经办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凭证还是自制原始凭证都是对发生的经济业务的记录。但资产减值的原始凭证并不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原始依据”,因为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并没有与之对应的实际发生的诸如购货、领用等经济业务,因此有必要将资产减值的原始凭证进行规范管理。

2.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原始凭证。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的要素、取得或填制、传递和保管作出了相应规范,由于资产减值原始凭证与传统原始凭证有着重大区别,对资产减值原始凭证必须加以特殊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原始凭证必须具备齐全的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资产减值原始凭证对这些要索的增减包括:

(1)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可以删掉,因为没有对应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

(2)经济业务内容改为经济事项内容,同样因为没有对应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

(3)增加“审核人的签名或盖章”。

(4)对企业内部部门或单位填制的原始凭证,除要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之外,还要有内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如预计资产的处置费用时,资产处置方案等相关技术资料应由相关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而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所依据的业务预算应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公平交易的销售协议用来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应由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这样可明确责任,由内部填制人员和内部部门、单位负责人对自制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关于填制单位名称,有些资产减值原始凭证需要从企业外部取得,如资产市价的证据;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的证据;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的证据;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结果的证据、法律顾问或律师意见书等。为保证这些外来原始凭证的权威性和真实性,对填制单位必须有所要求,如企业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证券资产的市价证据,应由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填制单位盖章;房地产的市价证据,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填制单位盖章;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的证据应由统计部门作为填制单位盖章等。这样既可保证外来原始凭证的权威性,又可做到责任明确,由外部填制单位对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3.发挥政府部门应有的作用。

政府部门的作用有两方面:一方面积极支持和配合企业取得外来原始凭证。为保证外来原始凭证的权威性和真实性,由证券经营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计部门、环保部门等作为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单位在外来原始凭证上盖章。为取得这些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由财政部协调,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工作作出规定。另一方面这些政府部门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加强对企业相关经济行为和会计资料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协议、资产处置方案、资产市场价格的证明等原始凭证的形成一般与会计核算人员的职责无关,且远远超出了会计核算人员的职责范围,应当是销售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法律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原始凭证的形成负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原始凭证的形成、传递和保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可根据需要指定销售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法律部门、财会部门、管理层和董事会等归口管理有关原始凭证的形成与保管,明确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和总经理的职责与权限。

一、私设账薄的处罚有哪些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办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高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七)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文章
  • 怎样复核原始凭证?
    复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结合日常财务工伤进行会计监督的基本形式,它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防止发失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出纳是财会部门的一道窗口,一定要把好凭证复核关。在凭证复核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坚持原则、坚持制度、履行职责。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书写不清楚、计算不准确的原始凭证,应退还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违法收、支坚决制止和纠正。会计人员既不制止和纠正,也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要承担责任;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向主管单位或财政、税务、审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及时处理。原始凭证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真实性复核、完整性复核和合法性复核三个方面。(1)真实性复核。所谓真实,就是说原始凭证上反映的应当是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不得掩盖、歪曲和颠倒真实情况。第一,经济业务双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开出原始凭证的单位,接受原始凭证
    2023-06-07
    252人看过
  • 原始凭证怎么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原始凭证作为会计信息的基本信息源,其真实性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其真实性的审核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对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对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此外,对通用原始凭证,还应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以防作假。2.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各项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漏项情况,日期是否完整,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腐化等行为。4.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5.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
    2023-06-12
    135人看过
  • 如何审核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现行财政、税收、经济、金融等有关的法令规定,是否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例如,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范围的财务规定,付出现款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等等;同时,还要审核原始凭证本身是否合法凭证,任何企业、单位购进物品、材料,委外加工、运输、建筑安装以及其他服务,都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税务局规定的统一发票;外地企业来本地承办本企业单位加工、运输、建筑安装、装饰等业务的,应开具业务发生地税务局规定的统一发票(包括临时经营发票),不得开出外地发票收款,更不得开出白条;对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收费、收款收据,要符合本地财政局的规定。(2)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审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同实际情况相符合,如购进货物的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和验收单相一致,销售货物的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和出库单相一致等,有无伪造、变造凭证从中贪污等情况。(3)原始凭证
    2023-06-12
    146人看过
  •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最初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发生的唯一合法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清楚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原始凭证的其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就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据。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
    2023-04-24
    259人看过
  • 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算原始取得吗
    《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对审核原始凭证问题作出了规定: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律职责;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也就是说,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应当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据此执行;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检查原始凭证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是利用查账人员的经验,对凭证中所列各要素进行审阅,视其是否存在异常之处,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错弊;或将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视具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的性质和原因;或者将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的相同要素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其中存在的明显变化
    2023-05-02
    167人看过
  • 原始凭证是如何审核的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环节。《会计法》对此规定:办理《会计法》第十条规定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这一规定体现了两层含义:一是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如果不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致使会计核算无法继续进行的,即是违法行为;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交送会计机构,如果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没有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延误会计核算及时进行的,也是违法行为。(二)原始凭证的审核。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会计法》对审核原始凭证规定包括:一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二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也就是说,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应当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2023-06-12
    7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及时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报送会计机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更正和补充。原凭证记载的内容不得涂改;原凭证如有错误,由出票单位重新开封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出票单位印章。原凭证金额有误的,由出票单位重新开启,不得在原凭证上更正。会计凭证应根据已审核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编制。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应当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财务收支的资料。受审核方负责人应当对受审核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第二,税务机关发现应税货物转移的解决步骤是什么?税务机关有应税所得迹象的,可以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
    2023-05-08
    146人看过
  • 什么是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的定义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经济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在办理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凭证,如商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入库单;商品销售时,由业务部门开出的提货单等。自制原始凭证的分类除上列原始凭证外,企业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其它凭证,由于篇幅关系,在此不作一一列举。企业的自制原始凭证可以按其内容分为以下几类:(1)一次性凭证。在自制的原始凭证中,大部分凭证的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已填列的凭证不能再重复使用,这类自制原始凭证称为一次性凭证。(2)累计凭证。在一些特定单位,为了连续反映某一时间内不断重复发生二分次进行的特定业务,需要在一张凭证中连续、累计填制该项特定业务的具体情况,这种凭证称为累计凭证,如如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中标明了某种材料在规定期限内的领用额度,用料单位每次领料及退料,都要由经办人员在限额领料单上逐笔记录、签章,并结出限额结余。使用这种凭证,既可以做到对领
    2023-06-12
    237人看过
  • 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该如何办理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相关知识点一、向审计机关的需求提供的材料需要做哪些承诺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应当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二、税务机关发现转
    2023-04-27
    180人看过
  • 现金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
    一般来说,涉及现金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发票发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2)非经营性收据非经营性收据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按规定收取规费和咨询服务费用时所开具的收款收据。非经营性收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加盖监制章。(3)内部收据内部收据一般适用于单位内部职能部门或与职工之间的现金往来及与外部单位和个人之间的非经营性现金往来。现金收款原始凭证的开具应当注意的其他事项:在开具现金收款原始凭证时,还应注意如下几点:(1)在开具现金收款原始凭证时,要正确选用现金收款原始凭证。(2)在填开现金收款原始凭证时,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如实填开。(3)在填开现金收款凭证(特别是发票、非经营性收据)时,如发生错误,应将该凭证保留在发票本上,并盖上作废章,以示注销,不得随意将错误凭证丢弃,或连同该凭证存根联一并撕去。
    2023-06-07
    349人看过
  • 会计原始凭证的种种“混账”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会计原始凭证的打假力度,但在一些单位和地方,仍然存在着原始凭证项目混填、内容混写、凭证混制、预决算混支等问题,剪不断、理还乱的作假混账现象时有发生。原始凭证的作假混账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混填。表现在不如实填写,代开、虚开发票,或是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不一致,发票填写的品名、数量、单价含糊不清,这影响到票据所反映的经济事项起始性。如商场或商店经常开这样的发票:办公用品××元,既无品名,又无数量和单价。又如修理厂开具维修费××元,没有具体维修项目。这些都不符合原始凭证填写的规范要求。二是内容混写。表现在买东写西、无中生有,购买次品写成正品,如把私人消费的食品、烟酒、手机,甚至购买的高档服装、家用电器等都开成办公用品,公款报销;又如未修理东西却开成修理收据,买不合格材料开具合格材料价格。这些原始凭证使人很难弄清里面到底藏着多少猫腻。三是凭据混制。有的单位取得的报账发票是
    2023-06-07
    81人看过
  • 原始凭证的审核相关事宜
    《会计法》对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审核、更正作出了明白划定:(一)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事情的环节。关于原始凭证的法律划定《会计法》对此划定:办理《会计法》第十条划定的经济业务事变的单位和职员,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这一划定体现了两层含义:一是办理经济业务事变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如果不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致使会计核算无法连续举行的,即是违法举动;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交送会计机构,如果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没有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延误解计核算及时举行的,也是违法举动。(二)原始凭证的审核对原始凭证举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职员的重要职责。《会计法》对审核原始凭证划定包罗:一是会计机构、会计职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二是会计机构、会计职员审核原始凭证该当根据国度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划定举行,也
    2023-06-12
    81人看过
  • 原始凭证是否为合同
    合同不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租赁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该租赁合同即可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2023-07-03
    190人看过
  • 原始凭证要如何填制
    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清楚、规范,填写支票必须使用碳素笔,属于需要套写的凭证,必须一次套写清楚,合计的小写金额前应加注币值符号,如“¥”、“$”等。无论是外来原始凭证,还是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时直接取得或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这是填制和复核会计凭证的最基本、最一般的原则要求。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做到真实可靠、手续完备,内容完整、书写清楚,连续编号、及时填制。具体讲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一般盖财务专用公章),没有公章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报账的依据。有些特殊的原始凭证,出于习惯和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可不加盖公章。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3.自制原始凭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虽不一定加盖公章,但一定要有完整的签审手续。经办人、负责人、审核人、签领人一定要签名或盖章;经办单位负责人所指定的人员的签名
    2023-06-12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法律顾问
    相关咨询
    • 原始凭证和累计凭证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都属于原始凭证,其区别在于填制的手续和内容不同。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1、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外来的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凭证;在自制的原始凭证中,大部都属于一次凭证。如“领料单”、内部使用的收据、发货票、发料单、银行结算凭证等。2、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
    • 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 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的书面记录”就是原始工资发放凭证啦。
    • 社保补缴工资原始凭证是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9
      需提供被补办员工的被补办期间的工资表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盖公司公章和财务章,员工补缴当月个人所得税记录(地税打印,盖公司财务章。
    • 社保补缴没有原始工资凭证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6
      需提供被补办员工的被补办期间的工资表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盖公司公章和财务章,员工补缴当月个人所得税记录(地税打印,盖公司财务章)。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