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时间办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贵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贵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
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机构在南宁市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职工
四、贵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
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时间办
437人看过
-
贵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要办多久
494人看过
-
贵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446人看过
-
柳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时间办
88人看过
-
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时间办
319人看过
-
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时间办
126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一、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广西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财政局三楼房改管理中心 二、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2、在崇左市天等县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无轿车职工,有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稳定就业满一年以上纸质证明一份。 三
-
公房承租人资格如何认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2一、公房承租人资格,如何认定 1、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 2、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 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
-
公租房申请资格时间是多久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一般都是一个月后。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
-
公租房什么时间配租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8具体时间没办法确定,但重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通知。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
公租房廉租房资格条件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4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 2.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元以下; 3.家庭财产净值人均7.7万元以下; 4.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5.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含经济适用住房)。 其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新会区城镇户籍5年以上,月人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