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23:03:13 179 人看过

在企业实施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担任企业业主角色的人士必须高度重视并关注如下几个关键领域:首要任务便是充分理解自身在破产程序中所拥有的权益以及所处的地位。

倘若您身为该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之一,则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早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您所持有的债权,同时提供充足的确凿证据和详尽资料。

其次,业主应紧密关注破产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

在依法扣除掉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这两大项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依据法定的顺序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再者,若业主与破产企业之间存在着诸如租赁合同之类的契约关系,那么就需要依据这些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好所有相关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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