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3:40:13 182 人看过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之侵权责任应该符合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侵权损害事实——发生了人身损害结果;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违反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多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即认为其主观上有过错。

由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因此,判断经营者、活动组织者有无过错是关键。一般标准是看其是否达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否达到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操作规定等所要求达到的注意程度,或者是否达到了同类经营者、组织者所应当达到的通常注意程度,或者是否达到了一个诚心善良的经营者、组织者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如果履行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使受害人有人身伤害的事实,经营、管理者也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衡量过错的标准因安全保障义务的多样性而有不同。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一种积极的作为义务。经营者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就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如在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发出警告或告知,要求明示禁止或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及设备,在地面滑的场所不单树立警示地滑的指示牌而要涂上防滑剂。

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进行民事行为,最好签订一个书面合同,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在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不会再受到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但是仍然需要遵循后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论著:探究安全保障义务权在侵权责任中的地位
    该段内容讲述了未充分保障顾客安全责任所带来的侵权责任由场所的管理人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场所的管理人需要充分保障顾客的安全责任,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由于未充分保障顾客的安全责任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同样属于侵权责任。这种责任通常由宾馆、酒店等场所的管理人承担。《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责 任 属 于 哪 一 种 责 任 ?根据素材中提到的责任属于哪一种责任,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来得出答案。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责任的概念,责任是指一个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者应当承担的后果。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素材
    2023-09-09
    55人看过
  • 河道管理者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吗
    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当负安全保障义务。判断一个单位是否是“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应当是与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具有类似性质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若河道并非向公众提供服务或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所,河道管理者亦非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河道管理者对于此类野外河道的管理职责是维护河堤稳固,保证水流顺利通过,保障河道行洪的安全以及河道两侧人民群众在行洪时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无相关规定要求开放式河道的管理者在河道边设置防护栏杆等安全保障措施,河道管理者不属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律师补充: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
    2023-05-06
    493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在实践中怎样判断义务人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但是,客观现实的生活千差万别,无法找到一个统一的、划一的标准,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客观上存在一些能够确定义务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要素,如在确定防范、制止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中是不是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可以从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力度、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保安能力以及发生侵权行为前后所采取的防范、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等方面,综合判断,确定义务人是否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具体说来,如何判断义务人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可以从四个方面加以把握:第一,法定标准。如果法律对于安全保障的内容和义务人安全保障义务必须履行的行为有直接规定时,就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判断。例如,公安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规定,“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
    2023-06-14
    488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侵权责任与第三人的区别
    第三方行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两者的责任方面,第一,第三者的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应注意以下两点。首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有能力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时,才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第三人已经全部承担侵权责任,则安全保障义务人不再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补充责任是相应的补充责任。对于第三人没有承担的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不是全部承担下来,而是在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即根据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程度,来确定其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的份额。安全保障义务人无过错怎么处理安全保障义务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的过错,当事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进行赔偿。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确立,是判断经营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23-08-05
    326人看过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原告:XXX,男,汉族,39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青岛市XXX路XXX号XXX号楼X单元XXX户。联系电话:XXXXXXXXX。被告:青岛市XX医院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同XX6号负责人:陈-文一院长联系电话:0532-6866XXX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98102.31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1年12月9日,青岛市区普降大雪,原告前往被告处看病。被告的相关办公、经营区域没有任何防滑、防雪措施。原告在挂号处不慎滑倒,经被告拍片及随后前往青岛市XX科医院予以了确诊,因被告管理上的瑕疵造成原告左股骨颈骨折。目前,原告的相关损失已计108045.31元,伤残赔偿金待评残后予以追加。事故发生后,被告仅仅支付原告赔偿款10000元,其他各项损失都未予赔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法典
    2023-06-11
    192人看过
  • 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由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对信托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实现对受益人的保护。1.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责成受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受托人实施了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第二,信托财产遭受了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第三,受托人违反信托和信托财产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第四,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有主观过错。在受托人符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条件的情况下,权利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请求权人。出于保护不同利益主体的考虑,各国所规定的享有请求权的主体不尽相同。在英美法下,受益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责任,其他受托人负有监督义务,也有权提出请求;大陆法系主要由受益人、委托人提出请求。[6]另有,英美法系的法院、大陆法系的信托管理人或信托监察人在受益人因特定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行使请求权。我国《信托法》赋予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公益信托的信托监察人
    2023-06-07
    497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安全保障义务的举证责任:经营者利用经营场地、设施和环境是为了获取利益和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当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公众在进入由经营者控制的经营场所时,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抱有依赖感和合理的安全感。因此,经营者除维护、管理好公共设施,保证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仅符合安全要求,还应承担保护义务,以保护进入其经营场所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原则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有三种归责原则: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无过错原则,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侵权行为的规则原则是确定此类赔偿义务主体的关键。(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学界均持否定态度。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在此类案件中必须使用严格责任或者危险责任的必要性有多大,况且严格责任与危险责任需要制定法的明确规定,司法解释显
    2023-06-14
    117人看过
  •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责任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侵权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解释》第六条针对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对相关设施、设备等没有尽到管理、维护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的侵权行为或者第三人在上述场所介入事实侵权行为这两种情形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不同侵权责任,旨在解决安全保障义务人属于该义务的不作为与损害结果的关系问题。对该条的正确理解,应把握以下五个方面:(1)关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引起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已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由受害人举证。但是从平衡双方利益出发,这种要求不能过于严格,只要有“表面证据”就可以,然后反驳的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安全保障人方。当然,表面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确定;(2)在审判实践中,判断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的标准有二:一为义务人的行为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这就是“不法性”原则;二为义务人对危险的
    2023-02-23
    387人看过
  • 安全保护义务违反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安全保护义务违反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安全保护义务的类型1.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确保设备的硬件不违反相关的安全标准。2.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服务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管理人应当确保提供的是安全的消费、活动环境,服务标准确定化并履行了必要的提示说明和协助义务。3.对儿童违反安全
    2023-10-24
    493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有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对儿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和防范制止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场所范围。一、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有:1.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确保设备的硬件不违反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商场、银行或者政府办公大楼等公共场所在通道上安装的玻璃门未设置警示标志,致使顾客通过时撞在门上造成伤害,上述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服务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管理人应当确保提供的是安全的消费、活动环境,服务标准确定化并履行了必要的提示说明和协助义务。3.对儿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由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包
    2022-06-12
    58人看过
  • 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对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
    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对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1、法理分析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如果股东未按约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从一般法理上讲,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的基础是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将自己的财产让渡于公司,形成公司的法人财产权;而公司应当将经营管理权及获益权让渡给股东,形成股权。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实际上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形成对公司的负债,公司此时可依据公司章程要求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履行补缴出资,并可要求该股东支付应当认缴出资的利息损失。这种补缴出资的责任既具有违约责任的性质,也具有侵权责任的性质。实践当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司不愿追究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法律责任(通常是按股股东出资不足时),此时如何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2、法律依据《公司法
    2023-06-05
    53人看过
  • 2024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吗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百二十一条【买受人的通知义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
    2024-04-07
    238人看过
  • 违反赡养义务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违反赡养义务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客观要件如下:1、当事人违反赡养义务的行为是违法的;2、因其违反赡养义务导致被赡养人遭受了侵权损害;3、违反赡养义务与侵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一、不赡养老人后果是什么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是民事上的义务,违反了若被提起民事诉讼,则会被法院判处支付赡养费。在刑事上,还专门规定了遗弃罪来防止赡养义务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若违反了该刑事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如下:1、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侵权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2、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3、违法行为
    2023-03-05
    251人看过
  • 违反附随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附随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反附随义务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这些:(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
    2023-06-17
    12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赔偿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0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应当履行作为的义务人未尽到合理适当的注意义务,就是应当要做的工作没有做。 2、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对人受到人身损害。 3、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事实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行为人具有过错。值得注意的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具体到本案中,只要超市未尽合理的注意、管理、安全监管义务,造成了顾客的损害,就
    • 第三人与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否有顺序限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两者承担责任上,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有先后顺序。首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有能力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时,才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第三人已经全部承担侵权责任,则安全保障义务人不再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安全保障
    • 襄阳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的赔偿案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8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关键点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2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产生基础: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或认可的应尽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又以债务的存在为前
    • 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