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0:13 318 人看过

发文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文号:宜府发[2008]016号

发布日期:2008-4-29

执行日期:2008-6-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2007年12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宜昌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社会中介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以市财政预算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市财政担保的国内贷款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市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社会中介等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第四条市审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批复和市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计划时,应当抄送市审计机关。

第六条市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审计计划书面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项目有关合同时,应当将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在合同中载明。

第七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概算批准、调整及执行情况;

(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及

执行情况;

(三)建设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四)工程造价等建设成本真实性情况;

(五)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情况;

(六)税费缴纳情况;

(七)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八)未完工程、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来源、分配、使用情况;

(九)执行环保法规政策情况;

(十)建设项目法人经济责任情况;

(十一)绩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八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其审计结果作为市财政部门办理评审批复的依据之一。

市审计机关实施竣工决算审计,遇有审计力量不足或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参与审计。

市审计机关在具备审计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三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中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市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第十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累计达到项目合同金额的90%时暂停支付资金,并依据市财政部门的评审批复结算工程价款。

未经竣工决算审计并取得评审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未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投资评审,市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市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为避免国有资金流失,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知对被审计单位资金拨付负有管理职责或者对其资金使用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

(二)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直接有关的账册资料。

(三)其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市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后,对依法应予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决定;对依法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出具审计建议书,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有违纪或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依照相关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市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第十五条市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投资相关文章
  •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市级预备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文号:荆政发(2007)35号发布日期:2007-12-28执行日期:2007-12-28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门市市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荆门市市级预备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市级预备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级预备费主要指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和市级财力情况,市级预备费按照当年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第四条市级预备费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较大自然灾害的预防、抗灾、救灾、救济和灾后恢复等支出;2、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2023-06-07
    74人看过
  •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泰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泰政发[2006]88号发布日期:2006-12-30执行日期:2006-12-3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泰安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泰安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管好用好开发性金融贷款,加强地方审计部门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审计厅、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建立项目贷款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国家开发银行所有贷款资金及贷款项目,对贷款的审批决策、贷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贷款合同执行、贷后管理以及项目建设
    2023-06-07
    432人看过
  • 关于印发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审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市计委关于《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审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本次取消的审批事项,不下放,不搞横向转移,任何部门不得出台类似的审批事项。市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改革的检查落实工作,并加强登记备案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有关衔接工作,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转告市计委,市计委将及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本市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审批管理改革的批复》(京政函[2002]36号)(略)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6月5日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审批管理改革的实施办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5号)精神,除国家有特殊规
    2023-04-22
    480人看过
  •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04〕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现将《宜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有关宣传工作,以调动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二oo四年三月十二日宜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举报是指举报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第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电子
    2023-04-24
    401人看过
  • 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政府财力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文号:普府[2004]64号发布日期:2004-7-13执行日期:2004-7-1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将《普陀区政府财力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四年七月十三日普陀区政府财力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若干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对区政府财力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二条列入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方案,全额或部分使用区政府预算内、外财力和政府信贷资金投资的各类建设与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区财力投资建设项目”),依照本意见接受审计监督。第三条区审计局负责区财力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依法对区财力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
    2023-04-24
    122人看过
  •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文号:洪府发(2008)2号发布日期:2008-2-18执行日期:2008-3-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2月4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评议考核),是指市、县(区)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同),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验和评价的一种监督制度。第三条市、县(区)政府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实行垂
    2023-04-24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投资风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 与政府投资相对应的非政府投资则是指由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的投资。... 更多>

    #政府投资
    相关咨询
    • 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怎么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25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
    •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产假多少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30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
    • 湖北省宜昌市宜昌市农村女职工产假多少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25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9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遵循方便生活和工作,有利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划定。
    • 宜昌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4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16号令)的规定,制定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