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诉讼时效期限已到时,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到期之后,义务人已经同意了履行义务的,那么义务人不可以通过以诉讼时效期间到期为理由这种方式来进行抗辩。此外,如果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义务的,那也不可以请求返还。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当诉讼时效期限已到时,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到期之后,义务人已经同意了履行义务的,那么义务人不可以通过以诉讼时效期间到期为理由这种方式来进行抗辩。此外如果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义务的,那也不可以请求返还。
当诉讼时效期限已到时,义务人如何进行抗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义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但是,当诉讼时效期限已到时,义务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出异议: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前,义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诉讼时效期间不计算。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驳回义务人的请求。
2. 申请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义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准许。
3. 提出补正: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义务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补正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经审查补正合格的,应当准许。
4. 提出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 提出诉讼时效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延长。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此,当诉讼时效期限已到时,义务人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申请延长、提出补正、诉讼时效中断或延长等方式进行抗辩。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总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诉讼时效期限已到时,义务人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申请延长、提出补正、诉讼时效中断或延长等方式进行抗辩。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民法典规定了什么内容?——第192条
174人看过
-
民法典第54条的内容
271人看过
-
民法典中第1042条的内容
331人看过
-
民法典第62条内容是什么?
70人看过
-
民法典第十条是什么内容
444人看过
-
民法典第153条内容是什么?
449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
民法典192条规定诉讼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26《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
民法典的第192条是怎样讲解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民法典的条款条文很多,其中有一条是很重要的,那就是第192条,本条是关于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的规定,需要掌握诉讼时的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抗辩权发生的效力,“同意履行”的意义这四方面的内容。
-
民法百典192条规定诉讼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6《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
民法典第359条内容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0民法典第359条内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
民法典第137条的内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4《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