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缓的罪犯交付执行刑罚的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0:22:38 411 人看过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一、死刑如何构成立即执行死刑的条件

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

二、死刑代表什么意思

死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实施终身刑罚。我国死刑制度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执行两年。

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死刑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批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

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限,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于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限制减刑。

三、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顾名思义监外执行就是指由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暂时在监狱外面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来进行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比如说病愈了、哺乳期满了,但是刑期又没有满,那么就要继续收监执行:如果刑期满了,就应当及时释放。不过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没有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对社会有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以下四个要点把握: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所以,死缓的罪犯再怎么立功、怎么减刑,考验期2年后都必须再关满12年。【相关法条链接】2015年11月实施的新刑法条文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
    2023-06-11
    74人看过
  •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会怎样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人,可能出现的结局: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叮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执行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当适当缩短,间隔期间也应适当延长。在改造罪犯的刑事司法实践活动中,有的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虽然没有故意犯罪,但也没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应当如何处理?有的人提出,对这样的罪犯可以延长其死缓的考验期限,视其在延长的死缓考验期限内的表现,再作处理。我们认为,这种意见的提出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死缓的考验期限能够任意延长的话,那么本法所规定的二年期满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对于既没有故意犯罪,又没有悔
    2023-05-01
    400人看过
  •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怎样执行
    一、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怎样执行1、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而社区矫正执行地如下:(一)、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罪犯的居住地;(二)、罪犯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三)、罪犯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应当根据有利于罪犯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二、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
    2023-04-20
    495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后,罪犯如何被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的处理,如下所述,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第五十条(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释义】本条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2023-07-17
    485人看过
  • 醉驾被判缓刑还能执行判决的人怎么处罚
    醉驾被判缓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一、缓刑多久可以转到外地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目前判缓刑是接受社区矫正,按照监管规定一般不得离开所在的县市区,也就是不能离开本县,如果是市辖区,可以在各个区活动。二、量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量刑三年缓刑三年的意思是指,缓刑三年期间经过考核,则不需要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若缓刑期间没有经过考核,则仍然需要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判缓二年什么意思判三缓二就是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
    2023-06-22
    65人看过
  •  缓刑罪犯的刑罚执行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可以被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初次犯罪;2、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根据《刑法》规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可以被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初次犯罪;2、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情形有哪些?缓刑是一种刑罚,但不是所有被判处缓刑的罪犯都会再次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情形包括:1. 缓刑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2.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服从缓刑考验机关的管理,没有违反缓刑考验的规定。3.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积极进行劳动或
    2023-08-31
    370人看过
  • 如何判死缓的罪犯执行死刑后能否判下来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以下四个要点把握: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一、女生遭性侵毁尸案被告获死缓,死缓是不是不会死了女生遭性侵毁尸案的具体情况:河南女大学生遭性侵毁尸案一审宣判。该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16日,被告人王某文将19岁的罗某某诱骗致家中实施强奸,造成罗某某坠楼死亡。后又与弟弟王某商议伪造交通事故,驾车碾压尸体。王某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律回复:大部分的死不了。但是这
    2023-03-05
    379人看过
  • 死缓犯属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吗
    死缓犯不属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一、死缓逃跑的后果如何?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在缓刑期间逃跑的,是属于故意犯罪的情形,是可以执行死刑的。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023-06-29
    158人看过
  • 浙大女生被害案罪犯被执行死刑,死刑执行如何处理
    在2018年11月13日中午,从英国留学归来的浙大2013级毕业生谭某在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经过各方全力搜寻,警方于11月15日22时30分许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疑似谭某的女孩,然而,经医务人员确认找到事女孩已无生命体征。经警方现场勘察和法医鉴定,小谭系他杀。同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抓获归案。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2019年7月26日,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经查明,被告人熊某迷恋赌博,欠下巨额赌债,想自杀找人陪葬,在杭州飞来峰景区连续捅刺小谭数刀,将她推下陡坡。后其爬至陡坡下猥亵小谭,不顾哀求,持尖刀割颈将其杀害。杭州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
    2023-02-21
    55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五十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刑或者执行死刑的条件及程序】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解释】本条是关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刑或者执行死刑的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存在着执行死刑和不再执行的两种可能性。为了正确处理判处死缓的案件,本条对于死缓案件罪犯的减刑和执行死刑的条件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故意犯罪”,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
    2023-06-11
    379人看过
  • 有重婚罪被判缓刑的怎么处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一、犯重婚罪最后能离婚吗?可以离婚,且无过错方可以申请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2023-03-05
    444人看过
  • 被判死刑的刑事案件交付执行程序是什么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一、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2023-03-26
    196人看过
  • 我国罪犯被判处死刑后什么时候执行
    判处死刑后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核准后7天内执行。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是无法确定被判死刑到执行需多长时间的。一、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呢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应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我国法律设立死刑复核程序的目的在于,由享有死刑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二、死刑复核程序的生效有什么标准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
    2023-03-31
    390人看过
  • 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什么时候能立案执行?
    判处死刑后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核准后7天内执行。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是无法确定被判死刑到执行需多长时间的。一、偷熊猫会被判死刑吗偷熊猫不会被判死刑。原因如下:1、大熊猫一般属于国家所有,盗窃大熊猫违反了盗窃罪,盗窃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即使盗窃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也只能在无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判决,不会超过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2、如果是偷猎野生大熊猫,违反的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没有达到死刑,所以不会被判处死刑。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如下: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3、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
    2023-03-19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罚被暂缓执行如何解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我来回答;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据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改判无期徒刑后,再减刑不能少于十五年。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是否在监狱服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服刑。 2、《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
    • 死刑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会被如何执行死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
    • 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应如何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的处理,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有效有期徒刑。(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哪里执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
      1、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2、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 3、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