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共同债务和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6:22:58 247 人看过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

1、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3、对连带债务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一、民事责任的类型

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债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2、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民事责任可分为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履行责任,是指责任人须履行自己原负担的债务的责任。

返还责任,是指以返还利益为内容的责任。

赔偿责任,是指以赔偿对方损害为内容的责任。

3、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根据承担民事责任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各责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额向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各债务人之间无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是指债务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有无财产性,民事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非财产责任,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100万连带责任要判多少

连带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主张连带债务人承担该100万的债务。但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与普通债务有什么区别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1、破产申请受理后因与债务人有关的诉讼或仲裁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共益债务。破产案件受理后,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以及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支付的费用,管理人以债务人的名义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等等,这些费用是属于破产费用还是共益债务,存在不同的理解。2、双务合同继续履行前已产生尚未支付对方合同当事人的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破产法第42条规定,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该共益债务是否包括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经产生而未支付给相对人的债务(包括违约金等违约损害债务),存在理解上的分歧。3、共益债务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可分为两大部分:破产程序开始前发生的债务为破产债权
    2023-04-02
    12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清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清偿的区别是什么?1、责任不同;(1)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2)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主体关系不同;(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2)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二、连带之债相关要件有什么?所谓终局责任人,就是指对于数个不真正连带
    2023-04-13
    180人看过
  •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哪些不同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二)目的不同。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只有各自单一的目的,各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相同纯属法律关系偶然巧合。所以有无共同目的是区分连带之债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关键。共同目的指的是各个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为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及为债权提供担保而结成一体,各债务均为达到此目的的手段,连带债务人任何之一履行给付就使设定的连带债务的目的实现。不真正连带债务并非为法律或当事人为担保债权实现而有意设立,其发生有偶然性,各个债务的产生无关联,产生后尽管一人的履行可使全体债务消灭,但这只不过维护公平及不使债权人额外获利而设。(三)法律要求不同。连带债务乃法律规定而产生,法律规定了连带之
    2023-03-15
    142人看过
  •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在夫妻感情破裂确实无法共同继续生活下去的需要离婚的时候,请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一、共同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及其收益;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所有以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5.以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二、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2.有证据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婚前一方所负债务;3.推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即债
    2023-06-01
    343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有何规定?
    在主债务尚未清偿完毕的情况下,各保证人实际可能承担的担保债务数额尚不确定,各保证人分担保证责任份额的决算条件尚不具备,容易因之后新的保证代偿事实的发生,影响既判的稳定性或造成循环诉讼,且其他保证人即使尚有清偿能力,亦应先用于清偿主债务而非追偿债权,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一般应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行使。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一般应在主债务清偿完毕之后行使,否则应认定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担保追偿的条件尚不具备,宜裁定驳回起诉。在连带共同保证中,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具有双重追偿权,不仅对主债务人有追偿权,还可要求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律师补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实质是一种连带债务关系,所以在各个保证人内部仍然存在承担份额的问题。我国法律上亦持此态度。不过,在连带共同保证成立后,于不损害债权人权利的前提下,保证人之间应可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以确定其内部的责任分担。承担连带责
    2023-05-07
    88人看过
  • 共同债务中的共同债务为什么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夫妻债务的认定非常重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活动所欠债务不应视为共同债务。一方赌博借的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不合理的个人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由借款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信用卡中的欠款算是共同债务吗信用
    2023-08-18
    246人看过
  • 共同债务与婚内债务的区别与联系
    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
    2023-07-06
    412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概念,连带债务的效力有哪些?
    一、连带债务的概念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给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给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连带关系是连带债务产生的法律依据。所谓连带关系,就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一种法律关系;在该关系中,多数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发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全体债务人。因此,连带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中的一人、数人或全部,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每一个债务人都有向债权人全部清偿的义务,而且只要债务没有清偿完毕,则任一个债务人无论是否应债权人的请求清偿过债务,也无论他自己应分担的债务是否履行完毕,对于还没有清偿的债务都有清偿义务。二、连带债务的效力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
    2023-02-23
    112人看过
  • 连带保证与债务加入的区别
    一、债务加入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债务加入与连带保证的区别有:1.是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从属性债务,或者说保证人是为他人的债务负责;在债务加入中,第三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其承担的债务与债务人的债务具有同一性,二者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2.是连带保证受到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双重限制,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期间经过后,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加入则不受保证期间的限制,仅受诉讼时效的制约。二、关于连带责任保证责任的规定关于连带责任保证责任的规定有:连带保证仍具有一般保证的从属性。连带保证仍以主债务的成立和存续为其存在的必要条件。连带保证不具有补充性。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先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而无论主债务人的
    2023-06-19
    491人看过
  • 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一、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有什么效力第三人代为履行行为在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之间将发生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后果:(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后果。如果第三人履行了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第三人已履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再次清偿该部分的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利未实现,债务人的义务仍未履行,债务人将要因此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因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后果。当第
    2023-03-15
    132人看过
  • 债务加入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债务加入与连带保证的区别有:1.是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从属性债务,或者说保证人是为他人的债务负责;在债务加入中,第三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其承担的债务与债务人的债务具有同一性,二者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2.是连带保证受到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双重限制,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期间经过后,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加入则不受保证期间的限制,仅受诉讼时效的制约。一、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1、保证人免责的条件不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中,连带责
    2023-06-25
    370人看过
  • 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一、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
    2023-06-19
    61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保证有什么联系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可能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会有连带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
    2023-08-02
    398人看过
  • 连带的共同债务可以转让吗
    连带的共同债务能不能转让,要看债权人是否同意债务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债务人是可以转让债务的,但并没有规定债务是否为连带的债务,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应该视为连带的债务也可以转让,而在转让债务时,新的债务人对债务是具有抗辩权的。对于共同连带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一方偿还,也可以要求共同的债务人偿还,而连带的债务人清偿所有债务后,是具有追偿权的,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追偿的,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自己要承担的债务。一、认定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023-03-11
    6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0
      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主要有成立要件和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成立要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而按份债务人的债务份额在债权成立时就已确定。 另外,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表现在连带债务人对全部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按份债务人仅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份额无清偿义务。这可从以
    • 按份债务与连带债务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主要有成立要件和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成立要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而按份债务人的债务份额在债权成立时就已确定。 另外,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表现在连带债务人对全部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按份债务人仅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份额无清偿义务。这可从以
    • 连带责任和连带债务什么区别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7
      公司资不抵债,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不可分之债:数人负同一债务而债之标的为不可分给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不可分债务 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分债务与连带债务二者在效力上并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区别是: 第一,不可分债务虽
    • 连带责任与共同债务人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9
      为增加投资人资金的流动性,投之家特推出债权转让业务。 1、购买转让债权 2、原始债权期限不少于1个月,债权持有至少1天,距离债权到期大于4天(包括4天)可进行债权转出,转出债权的份额不可低于1000元,最高不设上限。债权转出的交易时限为12小时。若12小时内转让债权未满额,则此转让债权自动取消。使用了现金券的债权不可转让。 3、债权转出手续费=到期收益*5%,不足两元,按两元收取。
    • 连带债务人主债务人在法律上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应主要承担票据债务的人为主债务人,应对票据债务连带责任及其他债务人为从债务人票据种类不同,票据及主债务人有所不同汇票关系中,如果汇票为不须承兑的汇票或应承兑但没有承兑的汇票时,连带债务人主债务人,出票人为主债务人;如果是已经承兑的汇票,则承兑人为主债务人,本票关系中,出票人为主债务人除主债务人以外,票据关系中的其他债务人均为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