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何决定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1:53:15 267 人看过

1、表决程序首先要有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2、决定该条第1款第6项至第8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3、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外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属于建筑区划内的一般性、常规性事务,其决定的作出,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侵占业主的共有面积

针对特定住户所赠送的面积,可能是全体业主的共有面积,比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等空间,开发商无权将她赠送给某一户业主。只要其它业主提出异议,受“赠”业主就无权独享。

购买“非法”的赠送面积有哪些法律风险

1、赠送面积如果没有产权,将来遇上抵押、转让、继承、拆迁等情况,法律不会承认这部分面积,比如产权时得不到补偿款。

2、开发商在小区加建“赠送面积”,容积率会增加,人口密度相应增加,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和品质会随之下降。

3、一些赠送面积设计上存在缺陷,影响房子的整体采光、通风甚至居住安全。

建议:

买房时遇到“赠送面积”,千万不要被开发商的数字游戏迷昏头。首先搞清楚这部分面积怎么来的,算一算是不是真的实惠,最后在签合同时,将开发商对赠送面积的承诺白纸黑字写进去,这样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小区业主的共同管理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一、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
    2023-02-28
    103人看过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通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通过条件的规定是:1、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需要由专有部分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表决;2、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和参加表决人数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3、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的业主和参加表决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一、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律后果如下:1、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法院还是会判业主及时支付物业费的;2、如果业主执意不支付的,若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业主的资产,从银行账户直接划拨走物业费。一、业主具有的权利与义务如下: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二、确定业主资格如下:1、依法登记取得或者依据
    2023-06-28
    69人看过
  • 共同管理下的业主责任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
    2023-07-20
    84人看过
  • 共同共有人如何对共有物进行管理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对共有物的管理上,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对共有物的保存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妥善保存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在对共有物的使用方法上,也要遵循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在各自使用时,要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以避免共有物毁损。第三,在对共有物简易修缮问题上,共有人要商量确定。商量不通的,各共有人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修缮。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是否能对共有物进行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情况有以下三种:1.共有人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此时除非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否则不能请求分割共有物;2.共有人没有约定的,并且该共有是按份共有,则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3.共有人没有约定的,并且该共有是共同共有,则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三百
    2023-07-23
    93人看过
  • 民法典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详细解释是什么?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共同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民法典业主权利是按面积吗业主权利不是按面积划分的,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后,业主就能行使业主权利,业主权利不区分房屋面积的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8
    351人看过
  • 小区大堂是否是业主共同共有
    小区大堂是业主共同共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建设规划的各项指标以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分析,在对已经建成的大量城市住宅小区实际情况的调查后,可以认定我国现有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内,除业主专用的套内使用空间外,以及政府已经界定为市政设施的以外,其余部分的所有权均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这些小区物业共有部分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分别计算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房屋产权证里的公摊面积,如:楼宇大堂、楼梯、电梯、走廊、过道、外墙立面、房顶、设备间、物业管理用房、生活热水锅炉等;第二类、没有列入公摊面积,但属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因为土地使用费是小区全体购房业主缴纳的),如:小区内的甬道、绿地、花园、广场、地上停车位、自行车房、地下室、楼宇地基、围墙等;第三类、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各项服务的商用配套设施(这些建筑附属物的土地有些是政府划拨的、有些是开发
    2023-06-15
    230人看过
  • 雇主和雇员如何共同承担雇员重大过失的责任?
    雇员重大过失雇主和雇员不是均担责任。我国对于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要工作人员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内损害,用人单位就要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雇员存在重大过失,可以减轻雇主的责任,但不是均等。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解雇员工的补偿补偿被单位解雇的员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023-08-15
    62人看过
  •  建筑物所有权如何区分由业主共同决定?
    本文介绍了业主共同决定以下七项事项: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这些事项均与业主的共同利益密切相关,需要业主共同参与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以下事项: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作的规程,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没施的管理规约。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规则约定,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和修改。(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能够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不遵守管理规约,责任心不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委员予以更换。(四)选聘
    2023-10-16
    239人看过
  • 业主知情权时效是多久,哪些事项是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业主知情权时效是多久业主知情权本身是没有时效规定的,但是如果是诉讼时效是三年。业主知情权的范围是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对于单个业主而言,如果购买独立的土地与房屋,就不存在与其他人的共享,也不存在共同管理,完全是自己独立决断。现在,小区资源共享的现实,使得业主不得不放弃独断权,而接受共同决定的制约。但是,为了防止其他人的共同决定对自身利益的侵犯,按照公平原则,业主必然要求得到更全面的知情权,这是针对业主间利益诉求差异、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对自身权利侵害的防范,是对服从业主共同决定的义务的承担而获得的公平交换。因此,单一业主在共同管理中的知情权,包括对一切物业服务过程、一切业主组织活动过程的知情权,
    2024-01-05
    347人看过
  • 哪些事情是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一、业主大会需要多少业主参加开业主大会需要多少业主参加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召
    2023-03-31
    95人看过
  • 须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有哪些
    须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有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涉及到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包括根据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包括如下:1、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
    2023-08-07
    372人看过
  • 如何管理和分担共有物的费用
    共有物的管理和费用负担是指除共有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外,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共有物的管理费包括保存费和改良费。但有两个例外:1、保存行为;2、改善行为。这种偿还请求权是一种债权。其他共有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债务的一般规则处理。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共有人如何对共有物进行管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对共有物的管理上,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对共有物的保存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妥善保存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在对共有物的使用方法上,也要遵循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在各自使用时,要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以避免共有物毁损。第三,在对共有物简易修缮问题上,共
    2023-07-02
    224人看过
  • 业主共同决定的范围是什么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包含如下内容: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择和解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签装修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业主签装修合同要注意的事项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
    2023-07-07
    453人看过
  • 承担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的义务
    因为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公共财产的行为无效,所以,业主没有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合同义务,但业主负有承担物业管理费的法律义务。对小区公共财产的管理,既是开发商和业主共同享有的权利,也是开发商和业主共同承担的义务。所谓“共同的权利”,是指开发商和业主共同行使对小区公共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谓“共同的义务”,是指:开发商或业主在对小区公共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因对小区公共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即物业管理费,开发商和业主应当共同承担。所以,承担物业管理费,既是业主负有的法律义务,也是开发商负有的法律义务。
    2023-04-22
    43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的哪些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怎样决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1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
    • 业主共同决定共有物业管理事项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
    • 如何反映业主对共同管理的决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6
      1、业主决定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
    • 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哪些事项应当经过业主同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6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
    • 房屋共同事项中的各项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5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的规则。业主大会议事的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营的规程,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没施的管理规约。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规约,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和修改。(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代表和维护自身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