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利用实行一级和二级两个层次的国家标准分类体系,共包括12个一级类别和56个二级类别。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国家标准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包括12个一级类别和56个二级类别。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素 材 分 类 体 系 : 探 讨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的 层 次 分 类 方 法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道路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等;未利用地包括荒地、荒山、荒地、荒滩等。土地利用分类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和继承性原则。
土地利用分类是根据土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进行分类的过程,主要分为一级和二级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别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根据土地用途,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道路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等,未利用地包括荒地、荒山、荒地、荒滩等。土地利用分类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和继承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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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指种植农作物的生产活动。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农作物的生产。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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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为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为了建立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规范体系,保证土地调查质量,条例规定,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统一的技术规程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调查基础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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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及分类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30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11月1日修订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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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土地分为12个一级类、72个二级类。 一级类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 二级类土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零售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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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的现状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30其结果只能用于广泛的土地利用宏观决策,不能用于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等高精度要求的土地管理。1980年~1983年,国家农业区划委员会组织国家测绘局、农业部、林业部等单位利用美国资源卫星图像对全国15种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总结和绘制。总结数据只能到省,不能到县。1979年~1985年,农业、畜牧业、渔业部、国家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土地管理局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普查,组织了全国县级土地利用现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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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分类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7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