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的权利保障:执行死刑前的考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2:24:25 177 人看过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死刑犯枪毙几分钟死亡

当场死亡的,目标一般都是心脏或者脑袋,不中要害的话会立即有人补枪,存活可能性几乎没有。人的大脑在濒临死亡时会分泌一种物质,这种物质能麻痹神经,阻止痛感。因此,枪决时速度较快,疼痛感会有,但不会持续很久,最多几秒钟而已。至于挣扎,那是动物死亡后的本能,神经性反应,与大脑的感知无关,也就是说这时肢体的动作是不受大脑控制的,大脑也感觉不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死刑案件辩护的考虑要点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家属非常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是一个优秀的辩护应该做的。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
    2023-05-01
    432人看过
  • 死刑犯执行死刑注射什么药物,死刑犯执行死刑在什么地方
    死刑犯执行死刑注射的药物有硫喷妥钠,巴夫龙以及氯化钾。死刑犯执行死刑一般需要先让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死刑犯执行死刑在刑场或指定的拘留地方执行。一般死刑设置的地点都是在偏远的地方,因为考虑到社会影响性,不能设在繁华或是人流多的地方。一、死刑犯执行死刑注射什么药物死刑犯执行死刑一般注射的是三种药品: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使心跳停止。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这主要是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二、死刑犯执行死刑在什么地方死刑犯执行死刑在刑场或指定的拘留地方执行。不能在繁华地区和旅游胜地附近设置刑场;对采用枪决方式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死刑的,可以交付执行。死刑者根据法律赋予
    2022-12-02
    356人看过
  • 死刑犯执行死刑在什么地方,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方式有哪些
    死刑犯执行死刑在指定拘留的地方或者在刑场进行执行,并且由公安机关负责警戒的工作。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方式有枪毙、注射方式来执行,但更多采取的是注射的方式。一、死刑犯执行死刑在什么地方死刑犯执行死刑在刑场或指定的拘留地方执行。不能在繁华地区和旅游胜地附近设置刑场;对采用枪决方式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死刑的,可以交付执行。死刑者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由公安机关负责死刑案件的警戒工作,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执行。二、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方式有哪些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方式有: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
    2022-12-18
    464人看过
  • 死刑执行的变更——停止执行死刑与暂停执行死刑
    (一)停止执行死刑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1999年1月29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如何适用程序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2号)规定,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
    2023-06-04
    427人看过
  • 死刑犯有权选择死刑执行方式吗
    《刑事诉讼法》的这一新规定,不仅标志着我国死刑文明程度的提高,也表明民众个人的基本权利越来越在法律中得到体现。依据这一规定,注射和枪决都是我国死刑执行的法定方式,枪决不再是当然优先选择的执行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5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一规定表明,只有在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两种死刑执行方式之外选择其他方法的,才应当事先得到批准。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的会议上,要求各地法院切实推行注射法执行死刑,这为注射死刑在全国的推广奠定了基础。因此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将存在枪决和注射两种死刑执行方式,这是我国法治进步的表现,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今后执行死刑时,死刑的执行方式由谁来决定?死刑犯是否有权选择死刑的执行方式?对上述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人主
    2023-05-01
    284人看过
  • 死刑犯能否在执行死刑前与家人团聚
    一、死刑犯能否在执行死刑前与家人团聚死刑犯能在执行死刑前与家人团聚。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若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但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应当告知罪犯。罪犯申请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但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罪犯拒绝会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其近亲属;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二、死刑执行有哪些流程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
    2023-09-16
    131人看过
  • 死刑犯执行前什么着装
    法律综合知识
    一、死刑犯执行前什么着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死刑犯通常身着监狱统一发放的囚服接受死刑处罚。然而,如若死刑犯有直系亲属在场,那么在其与亲人进行最后的告别之际,家属可为其准备合适的衣物以示关怀。这些衣物需在特定场合下穿着,而非普通服饰。关于执行方式,死刑可以采取枪决或注射等人道、无痛的方式来完成。具体地点则可能在刑场或由政府部门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
    2024-07-16
    139人看过
  •  死刑犯行刑前的程序:押赴刑场叫停与执行
    根据素材,执行死刑前,罪犯的亲属或其近亲属可以提出会见申请,人民法院认为适当时可以准许。此外,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三天必须通知检察院派员监督。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询问罪犯是否有遗言,同时制作笔录。最后,执行死刑时必须公布,并由法医检验确认罪犯已经死亡,并制作笔录。在执行死刑前,如果有罪犯的亲属或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申请,并且人民法院认为适当,就可以准许他们会见。此外,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三天必须通知检察院派员监督。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询问罪犯是否有遗言,同时制作笔录。最后,执行死刑时必须公布,并由法医检验确认罪犯已经死亡,并制作笔录。 死 刑 交 付 执 行 前 通 知 检 察 院 : 法 律 规 定 有 哪 些 ?根据《刑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仍然享有某些权利。首先,在执行死刑前,罪犯有权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
    2023-10-06
    200人看过
  • 死刑犯临刑前是不是有权利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人或者其近亲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
    2024-05-05
    92人看过
  • 死缓考验期过失犯罪会执行死刑吗
    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的,才核准执行死刑;若是过失犯罪,则不直接核准执行死刑,而是将所犯之罪和原判之罪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所以,死缓期间过失犯罪应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但并不一定立即执行死刑。一、缓刑和死缓的区别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于缓刑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考查”);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
    2023-03-31
    124人看过
  • 死刑犯被执行安乐死的过程
    现今,中国死刑的处置方式有安乐死和枪决,大多数死刑犯都会以枪决的方式行刑,安乐死的处置方式很少执行,原因有很多。如:枪决执行的时间较短,成本低,不会出现没死的情况。反观安乐死是用药物注射进行的,死亡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法医需要时刻关注死刑犯的身体体征,很容易出现犯人没有死亡的状况,而之后的处理方式会更加恐怖。注射药物执行死刑的方式成本很高,因为其中采用的材料较为珍贵,处置的过程也非常繁琐。首先在死刑犯被下达死刑处置的通告后,如需要采用安乐死的方式,需要监狱向法院提前申请,同时死刑犯要承担相关费用。死刑犯能捐献器官吗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对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经家属同意捐献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由于中国对死囚器官捐献采取自愿原则,器官紧缺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中
    2023-07-22
    388人看过
  • 执行死刑前会通知死刑者吗
    一、执行死刑前会通知死刑者吗死刑会提前通知。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二、执行死刑前被告多久可以会见死刑犯人民法院向罪犯送达核准死刑的裁判文书后: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并提供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近亲属。2、执行死刑前,罪犯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前及时安排会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近亲属及时提出申请;当然,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死刑,还要看进一步的处理。三、被执行死刑后是否会通知受害者家属?罪犯被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而对于是否通知受害者家属,法律未作规定,一般来说是不予通知的。执
    2023-03-19
    465人看过
  • 死刑犯执行时的待遇
    有下列待遇:1.执行死刑的方式要简单化,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在中世纪以前,死刑执行方式多样而严厉。2.执行死刑要公开,但不要示众。3.尸体处理要人道。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的尸体或骨灰。集资诈骗死刑犯还有吗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2023-07-20
    317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死刑执行
    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4.大麻油5千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5.可卡因50克以上;6.吗啡100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针剂100/支规格的2500支以上,50/支规格的5000以上;片剂25/片规格的10000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支、片规格的500支、片以上);9.咖啡因200千克以上;10.罂粟壳200千克以上;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多少克毒品判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
    2023-07-05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执行死刑前罪犯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4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
    • 犯罪人在执行死刑前有什么权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
    • 下列情形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01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因此,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
    • 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步骤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9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
    • 执行死刑前罪犯的权利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6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