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没有取得会计凭证,公司能否以不称职为由终止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35:05 128 人看过

案件回放张某于2010年12月8日在上海一家科技公司担任行政助理。2014年12月,科技公司直接指派未取得会计证的张某担任财务助理,并将财务助理岗位说明书交给张某,其中明确规定:“从事财务助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在任职后一年内取得会计证,否则视为不称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在岗位说明书上签字确认。

2015年上半年,科技公司对张某进行了绩效考核,并通过邮件将考核结果告知张某。张某的上级主管给张某打72分,最终考核等级为c级,科技公司表示B级考核结果合格。因此,对张某的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财务助理的工作。张某提出异议,称科技公司从未将评估标准告知她,并拒绝在评估表上签字。为了提高张某的专业技术水平,科技公司以学费报销的方式要求张某参加会计证培训班。2015年12月,张某告诉科技公司,他已报名参加外部会计证培训。经过几个月的培训,他觉得考试比较难,所以没有参加考试,也没有拿到会计证。

2016年1月12日,科技公司向张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中称:“因张某不称职,经培训未取得会计证,认为张某仍不称职,决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对科技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不服,遂向科技公司注册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科技公司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判决结果

经仲裁庭一审、二审,终审法院判决确认科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应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律师点评

本案主要涉及不称职工作考核标准的设定、考核标准的交付、视为不称职工作的合法性以及以不称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1、制定并向员工传达考核标准是以不称职为由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从证明的角度看,单位应当对不称职劳动者的具体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法律没有对不称职劳动者的具体情况作出规定,而是赋予了单位独立决定权,但这种独立决定权受到严格限制,不能任意。

由于考核标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制定的不称职工作考核标准的内容应当合法,并传递给劳动者,使其了解具体情况考核内容,对劳动者产生法律约束力。在本案中,科技公司从未将绩效考核标准告知张某。因此,考核后被评为C级,并不证明张某不能胜任第一次考核。二是经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首次有确凿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称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行使单方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要培训或者调离劳动者劳动者经进一步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公司资助了对张的培训。经培训,张某自就任财务助理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张某签字确认的财务助理岗位说明书中的不称职情形。而且,本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其不成立,不能第一次不称职。因此,法院判决科技公司终止其违法行为并无不妥。提示:

1。用人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有证据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劳动者;劳动者不称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两次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调整不需要征得工人的同意。三。注意转岗的合理性。虽然法律规定,不称职的员工需要先培训或调任,但如何调任、调任到哪个岗位,没有明确的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有裁量权。从法律内涵上看,用人单位的岗位调动不是随意的,而是应从更加合理、诚信地对待用人单位入手。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使其尽可能胜任工作,以便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故意提供员工不称职的岗位,或者存在明显恶意,则存在因员工仍不称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凭证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能否由公司自主终止?
    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解除原因;解除时间;社会保险转移;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其他。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意外受伤请假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意外受伤请假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解除、终止。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
    2023-07-03
    265人看过
  • 如果员工不主动辞职并终止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同意离职后,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日前,北碚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责令企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7650元。2003年10月,家住合川农村的姜先生因员工提出加薪要求,被企业认定为自愿辞职,并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离厂。员工同意离职后,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日前,北碚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责令企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7650元。2003年10月,家住合川农村的姜先生因员工提出加薪要求,被企业认定为自愿辞职,并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离厂。员工同意离职后,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日前,北碚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责令企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7650元2003年10月,家住农村的蒋某从合川来到北碚打工,在别人的介绍下开始和一个老板一起工作。一年后,老板重新开了一家新工厂,此时蒋某仍继续在工厂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3-05-07
    315人看过
  • 公司终止离职员工,赔偿是否应该由公司承担?
    一般来讲,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离职,是不需要赔偿或违约金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可以正常离职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公司不买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
    2023-07-07
    397人看过
  • 工伤能否成为劳动合同终止的理由?
    如果员工无其他过失则不能合法辞退,强制辞退需进行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工伤认定程序认定工伤的程序主要为: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过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结论作出后,会书面通知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7-12
    256人看过
  • 如果公司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公司不同意,是否可以办理辞职手续
    1、如果公司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您是否同意如果公司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不办理辞职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员工在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后是否签字不影响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且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将离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终止通知范本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公司决定于年月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条例》的规定解决您的辞职问题。(p>年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日日日日日日日年年年(雇主盖章(雇主盖章)年(雇主的(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盖(雇主的雇
    2023-05-07
    469人看过
  • 合同终止:保险公司生效合同能否终止?
    由实际情况来定。保险合同有两种终止方法:自然终止和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后承保风险消失、保险标的由于非保险事故完全灭失;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没按规定转让合同转让,导致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的。那就可以自然终止合同。另一种就是在保险合同期限还没到期时,一方可按法律或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不续签是否可以领失业金吗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本人意愿不续签的话,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种情形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05
    397人看过
  • 如果员工不称职,被解雇是否合法
    雇员因不称职而被解雇是否合法?合格可辞退不称职,是指劳动者在未经用人单位故意增加劳动定额的情况下,不能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如果工人不称职,雇主无法达到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此,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当工人“不称职”时,雇主可以单方面终止与工人的劳动关系。那么,一旦工人不称职,雇主能否立即单方面通知工人终止劳动合同?答案是否定的。如果雇主因不称职而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工人不能胜任其工作2.工人经过再培训或调动3.经过再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工作地点差价调整后不能胜任新工作;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才能以不称职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它还需要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性义务公司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吗?
    2023-05-07
    125人看过
  • 如果工人擅自离职,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2023-05-07
    416人看过
  • 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是否有必要终止合同
    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四)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
    2023-05-31
    476人看过
  • 如果公司调动的员工不同意终止合同,他们能要求赔偿吗
    1、如果公司调动的员工不同意终止合同,他们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劳动者不同意公司转岗的,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不同意公司转岗,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方变更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并要求原劳动合同履行或者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第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岗位和工资?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2023-05-31
    164人看过
  • 企业能否以内部整合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部门合并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劳动合同能否解除取决于是否足以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新整合的部门职能仍在继续先前的工作,则整合不属于客观情况,并且第二次发生了重大变化,“客观情况”有法律要求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款的解释规定,“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劳动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企业搬迁、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排除《劳动法》第27条所列客观情况综上所述,内部整合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过程。在这个阶段,目的应该是保持劳资关系的平稳过渡,避免劳资纠纷,以促进企业经营和人事管理的双赢。如何运营以及如何确定运营政策,企业可以自由行使其自主权,但涉及员工处罚的劳动关系不能脱离劳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许多限制,如《劳动合同法》第40条所规定。当合同不可执行时,雇主确实可以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但是,这些选择必须以遵循法律规定的“客
    2023-05-07
    106人看过
  • 如何为派遣员工终止合同
    1、如何解除派遣员工的合同。职工中止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劳动关系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暂停期结束后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第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如下:1。劳动者因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而招用或者离职的,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比如,根据《兵役法》第五十六条和《军人安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原高原是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袁某回到原单位工作。劳动者依法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犯罪,经有关部门审查、拘留、逮捕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暂停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期间。在临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被证明人身自由受到错误限制的,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
    2023-05-31
    500人看过
  • 如果雇员一入职就怀孕,是否有可能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雇员一入职就怀孕,是否有可能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业主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员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在怀孕
    2023-05-07
    164人看过
  • 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公司是否需要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
    如果员工自愿离职,且公司仍需向员工发出经济补偿通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经业主同意,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合同。30天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III.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按照上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解除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根据第3项终止合同,雇主应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半年以下的,按半年支付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是违法的。而不是赔偿,,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
    2023-05-07
    435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进行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正确填制和认真审核会计凭证是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任何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在从事任何一项经济活动时,都必须办理会计凭证,也就是由有关人员根... 更多>

    #会计凭证
    相关咨询
    • 员工辞职后,公司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
    • 有员工没有终止合同能注销分公司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1、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合同,而且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注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协助员工办理失业证,享受失业金。 2、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是可以注销公司资质的,也符合工商局管理的规定。
    • 怀孕期间公司能否以员工怀孕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怎么续签劳动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首先你要证明你是在孕期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你可以到医院开出相关证明,证明你在2008年9月10日以前你就已经怀孕了。如果确实是属实,用人单位是不能与你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后,终止合同员工可以得到工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5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
    • 公司是否就可以随时辞退员工以没有合同为由是否合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1、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都是合法的只要薪资酬劳明确即可,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了。2、根据《》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