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后未过户车辆能不能对抗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08:34:11 317 人看过

转让后未过户车辆是不可以对抗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对未进行过户登记的车辆予以强制执行。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房产不过户签协议有用吗

房产证不过户不能发生物权变动,但签的协议有效。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买卖时有效的法律合同是什么

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回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买卖。房屋买卖变更物权需要到房屋管理机构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如果房屋本身就没有房产证,是没办法对外证明房屋的归属的,也不能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所以,不能进行买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车辆转让未过户交强险仍应赔偿
    2008年11月28日14时许,曹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兰考县小宋至红庙公路由北向东左转弯过程中,与沿313省道由西向东程某驾驶的鲁REH523号三轮汽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曹某及三轮摩托车乘坐人刘某受伤。曹某受伤后,被送往兰考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90天,在兰考县人民医院做了右下肢截肢术。经司法鉴定,曹某右下肢损伤为五级伤残。该事故经兰考县交警大队认定,曹某与程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鲁REH523号三轮汽车原归毕某所有,2008年9月18日转让给了程某,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该车投保有**嘉祥支公司的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为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案发后,**嘉祥支公司称,被保险人车辆转让没有告知该公司并办理保险变更手续,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兰考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嘉祥支公司对肇事车辆鲁REH523
    2023-05-05
    401人看过
  • 庭外和解能对抗强制执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向法院提交执行和解协议后,法院会裁定案件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方法有哪些一、从申请人处挖掘财产线索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
    2023-04-17
    336人看过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能否强制执行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后有探视权吗?离婚后有探视权,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异地离婚孩子的探视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三、离婚探视权探视时间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时间由父母双方协商,具体如下
    2023-04-11
    117人看过
  • 强制报废的车辆能不能过年检
    以前是15年强制报废现在汽车报废年限取消非营运小型客车,前6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7年至第15年每年年检一次。非营运中、大型客车及货车,前10年每年年检一次,第11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营运车辆,前5年每年年检一次,第6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摩托车,前4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5年起每年年检一次。汽车报废主要看车况1.非营运的家用5座轿车及7座SUV没有报废年限,但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将要被强制报废。2.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车就会被强制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1、车辆连续3个检验周期不参加年审或者连续3个检验周期年审不过关的车辆,将依法强制报废,年审时间为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期。2、按新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剩余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本地级市范围。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会在第3个检验周期结束前3个月通过短信的方式告
    2023-05-31
    473人看过
  • 强制执行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
    如何强制执行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车管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车管所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您的名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
    2023-05-04
    294人看过
  • 车辆过户能否实现债权转让?
    抵押车不能过户,是因为车子已经办理了抵押,物权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故车主无权将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车过户给他人。需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过户。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抵押车一般都是通过正规手续抵押给贷款机构,手续齐全,签订各种协议。抵押车的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购买抵押车可以正常行车,审车和买保险,唯一的不足就是不能过户。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及损失,提醒大家,购买抵押车一定要到正规的机构购买,购买抵押车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抵押车的来源(包括车主资料、全套协议、车辆手续等),因为它决定了你所购买的抵押车是否规范合法。车辆债权转让合法吗转让债权有效,但他不是购车人,而是抵押担保债权的受让人。担保公司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借款合同清偿期届至时,债务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清偿。如债务人无力清偿,也不能另行达成还款协议,债权受让人不能办理车辆过户,也不能直接取得车的所有权,只能就拍卖车辆所得的价款受偿。无
    2023-07-11
    290人看过
  • 车辆能不能强制报废
    首先,养路费用会继续发生,并加收高额的滞纳金。车辆到了报废期后,一些车主既不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也不再给车辆缴纳任何费用。“反正是到了报废期,还缴什么费用!”一些车主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不去给车辆办理报废手续,这时车辆的各项费用还是会继续发生,如果不按期缴纳,尤其是养路费用,还会产生高额的滞纳金,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其次,如果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车辆没有报废,车辆登记的信息还是原车主的信息,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原车主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还要承担全部罚款费用。再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各种机件老化,极易发生各种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车辆到达报废期后,刹车、转向、线路等各种机件老化,存在很多隐患,轻者会发生抛锚,重者会发生自燃、爆胎、刹车失灵等严重事故,给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带来危害。因此来说,车辆达到报废期后
    2023-07-25
    227人看过
  • 怎么强制对方过户车辆
    可以凭买卖合同和对方协议过户车辆,如果对方取消合同,你可以起诉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单方过户。一、房产是否能过户给小孩小孩可以有房产可以把房产证过户给小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是无权决定和作出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行为的,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属于个人财产,无须他人同意,可以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我想查询法院判决书上我的房子是否归我所有通常不可以的,凭法院判决书无法办理过户。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过户的方法有二种:1、由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2、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三、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处理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
    2023-03-03
    461人看过
  • 车辆转让后未过户,事故责任谁负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车辆已经完成买卖,则由买方承担责任。一、卖车不能过户,怎样免除责任没有进行过户的车辆正常的签订免责协议这种情况下是有效的,不过户不影响协议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找上原车主,原车主只需出示相应的车辆转让证据,便可让自己免责。二、车辆不过户能报警丢失?这种行为属于报假警,因为既然车辆发生买卖,肯定就要写车辆购买合同或协议,虽然车辆没有过户,但是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之
    2023-06-27
    67人看过
  • 能否强制把执行期债务转让
    1、不能强制转让执行期的债务,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一、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完成债务承担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
    2023-02-26
    459人看过
  • 强制执行前能不能财产转移
    强制执行前不能财产转移。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一、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一、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实施拘传。二、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三、人民法院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可以
    2023-03-22
    256人看过
  • 车辆不过户,车辆转让协议效力
    一、车辆不过户,车辆转让协议效力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但是车辆转让不办过户,只签协议存在着法律风险。二、机动车过户登记的法律规定: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来历凭证;(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五)《机动车行驶证》;(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
    2023-03-17
    194人看过
  • 抵债未过户的房产能否对抗人民法院执行
    一、抵债未过户的房产能否对抗人民法院执行抵债未过户的房屋,如果属于人民法院执行的财产,不能对抗法院的执行。但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法律强制执行有什么前提条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
    2023-04-13
    152人看过
  • 车辆交强险过期能过户吗
    不能,当事人持有的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是不能办理该机动车过户手续的。过户机动车需要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效,车检合格,保险有效。违章事故处理完毕。双方当事人需要和车辆一起,到该机动车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一、具体的车险险种包括:1、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是指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3、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
    2023-03-17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车辆转让未过户出事怎么办,未过户车辆能对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4
      谁开车出事谁赔偿,跟谁是车主米关系。其他有保险的情况可以报保险,保险公司会承担大部分责任的赔偿。
    • 强制执行能不能办理汽车过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产权如未转移,一般法院查到的话会先查封,如果是善意转让,那么会扣留房款,如果是恶意规避债务,认定转让无效,强制执行。
    • 能够对已经交易但未过户的车辆进行查封强制执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能。如果法院误查封的,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强制执行过程中债权转让能不能生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们来对这个问题强制执行过程中债权转让分析一下: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能否对抗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9
      并不是所有离婚协议的约定都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约定能够排除执行至少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离婚协议生效在债权形成之前; (二)离婚协议约定归属一方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因客观原因登记在一方名下,暂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三)房屋由离婚协议归属的一方实际占有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