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第8560号,原告张某梅,女,1946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陈镇区陈陈村14号502室。
委托代理人付某,女,1977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陈城区陈镇东村374号。原告张某英,女,1957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北路491弄14号103室。委托代理人李某,女,198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北路491弄14号103室。被告人张茂兰,女,1950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陈陈区陈陈路25弄46号320室。委托代理人陈×郎,普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金某华,男,与张某兰同住。被告人金某,男,1975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四村37号25室。被告人张某晓,女,198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161号301室。原告张某梅、张某英起诉被告张某兰、金某、张某晓为法定继承纠纷。法院受理此案后,王平法官依法单独审理,公开审理。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均到法院参加诉讼。现在这个案子的审判已经结束了。原告张某梅、张某英称两原告和被告是姐妹。金某是张某兰的儿子,张某晓是先于父母去世的张某祥的女儿。崂山市这四个村的主人是张大爷、肖大妈和被告人金某。他的父亲出生于1998年9月,母亲于1999年7月去世。房子的现值是55万元。要求该房屋父母所有的三分之二产权,由两原告张木兰、张晓晓平等继承。具体来说,房主可以支付转换后的价格。不同意金某分得房产的说法的原因是,他没有多赡养爷爷奶奶,而是与爷爷奶奶关系不好。他也不同意张某要求更多遗产的说法,因为张某当时在外打工,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被告张茂兰辩称,两原告在晚年患病期间没有照顾父母。由被告及其与父母同住的儿子金某照料。当时被告人虽然在外地工作,但经常回上海投资购房。他生前,父母也多次口头表示,要把房子交给被告和金某。因此,双方约定,金某作为赡养较多祖父母的非法定继承人,将其父母共有房屋的三分之二分给他,被告人也应分给张晓晓、两原告人和被告人。同时认定该房屋现值55万,主张该房屋归被告人和金某所有,被告人和金某应将折价款支付给其他继承人。
被告人张某晓辩称,被告人的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被告人作为代位继承人,同意被告人、两原告人和被告人张依兰平等继承三分之二的房屋,但不同意被告人金某的意见。经认定的房屋价值55万元,被告可获得折价。
被告人金某认为,被告人作为房屋三分之一产权的共有人,自搬入后与祖父母同住,对祖父母履行的赡养义务较多,应分担祖父母的遗产。经批准的房子价值55万元。被告人和张某主张该房屋归被告人和张某所有,被告人和张某将折价款支付给其他继承人。
经审理查明,原告张某梅、张某英与被告张某兰是姐妹,张某晓是1995年去世的哥哥张某祥的女儿。被告金某系张木兰之子。1990年,金先生住在崂山市四村37号25室。他与张某梅、张某英、张某兰和张某祥的父母张某才、肖某珍住在一起。1992年,一个账户搬进了这所房子。1995年,张某和肖某买下了这套房子。张某于1998年9月去世,肖某于1999年7月去世。2007年6月,原告提起诉讼后,金某和张某分别提起诉讼,确认其在该房屋中的股权。今年10月,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虽为购房人,但不具备购房资格。法院裁定,张某的上诉不予支持,金某享有该房屋三分之一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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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纠纷案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1、首先划清那些是遗产。这套房子是不是遗产还要调查; 2、他们的子女由继承权利; 3、你和你继父有赡养关系,你小时候有抚养关系吗? 4、你可以分得遗产;要是你们有赡养抚养关系,你还可以多分得遗产; 5、注意保存证据;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很多问题需要核实,才能给你一准确的方案,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有什么问题随时可以电话联系,同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向红梦律师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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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继承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9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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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房产继承案例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3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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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纠纷立案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3(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