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8:23:12 440 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对于哪些情形的超期羁押行为以犯罪论处
    凡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因此,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超期羁押现象较为普遍,而人为地将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范围限缩得太窄,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犯罪的本质与构成要件,将任何超期羁押行为都作为犯罪处理。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提出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具体标准:1、超期羁押在客观方面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超期羁押行为导致被羁押者伤害(含重伤与轻伤)或者死亡的;超期羁押并对被羁押者实施暴力、变相肉刑、侮辱行为的;不执行释放被羁押人的有效法律文书或监督机关发出的纠正超期羁押通知书,超期羁押达到24小时以上的;多次超期羁押或超期羁押多人的;超期羁押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超期羁押行为构成犯罪的主体,只限于超期羁押的实际决定者或直接实施者,换言之,只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被迫执行超期羁押决定的,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
    2023-06-24
    220人看过
  • 刑事中羁押期间未折抵情形有哪些
    1、刑事中羁押期间未折抵情形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折抵。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一、羁押是否能折抵刑期有哪些?1、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
    2023-03-02
    417人看过
  • 被超期羁押了该怎么办,哪些情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哪些情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一)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
    2023-06-14
    404人看过
  •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情形有哪些?一般羁押期限相关规定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情形有哪些?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一
    2023-05-06
    273人看过
  • 超期羁押十天怎么办什么情况属于超期羁押
    一、超期羁押十天怎么办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
    2023-04-28
    427人看过
  • 侦查羁押的特殊期限是什么?延长侦查羁押的情形有哪些
    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那么侦查羁押的特殊期限是什么意思呢?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特殊羁押的情形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
    2023-05-06
    454人看过
  • 超期羁押以滥用职权罪处罚的情形
    1、滥用职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来,较长时间的非法羁押他人、剥夺其人身自由,就可谓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由于人们对人身自由这一权益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轻视、忽视人身自由这一利益,未能将对人身自由的剥夺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有滥用职权致人重伤,死亡等肉体上的损害才认定为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才构成滥用职权罪。因此,如果将超期羁押行为以滥用职权罪论处,那就意味着只有当超期羁押致人重伤、死亡的,才构成犯罪,必然过于缩小了对超期羁押行为处罚的范围,不利于抑制超期羁押现象,不利于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2、在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在超期羁押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果对这种行为以滥用职权罪论处,则难以实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的原则,也与严刑逼供等罪处罚不协调。而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则完全可以根据
    2023-03-05
    497人看过
  • 超期羁押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形有什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4-11
    494人看过
  • 非羁押诉讼适用于哪些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体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4、严重疾病患者;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4、犯罪后自首或立功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1、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2、涉嫌过失犯罪,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3、涉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第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3-13
    51人看过
  • 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办法有哪些?
    (一)切实转变观念,注重实体法的同时务必将程序法等量齐观,从而对超期羁押现象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才能在行动上加以贯彻落实执行,才能有效地自觉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二)要严格执行刑诉法关于拘留、逮捕的规定,不够条件的坚决不捕,减少在押人数。这虽然只是一个表层性的解决方法,但也能有效地减少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三)提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两种法定强制措施的实用性。为此,必须强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性,提高它的利用率,使一些可捕可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方式被采取强制措施。对羁押期限已近期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改变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四)强化监督手段。应加大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将监所部门的单一监督改变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所检察监督等部门的共同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部门和审判监督部门的职能,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各个诉讼阶段得到有效的监督
    2023-03-22
    17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不予羁押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身体不适分成好几种状况,如果只是感冒发烧等这些小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该羁押的时候还是要采取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体不适跟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也没有直接的关系。审查批捕的时间不存在延长的可能性。一、申请取保候审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取保候审具备的条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
    2023-03-15
    2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延长羁押期限二个月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延长羁押期限二个月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157条和158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二、哪些情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
    2023-04-19
    253人看过
  • 到哪里投诉超期羁押
    为防止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8650486;010-65252000和电子信箱:cyjb@spp.gov.cn,以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高检察院提倡对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实行实名举报,以便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接受和处理举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省级院及分州市院要设立举报电话,负责接受对本地区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处理,处理情况要向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凡是举报后不纠正的,可以直接向最高检举报。一、96119网上举报受理查询流程1、受理,接警员记录火灾隐患地点、细节及举报人个人信息等,如举报三合一场所,还需提供身份证信息2、转办根据火灾隐患地点,接警员将案件信息转至所属辖区防火大队,再由防火大队转至属地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民警,责任落实至个人3、实地核查,监督检查人员实地核查火灾隐患场所及问题,确认举报信息是否属实。为保护举报人隐私,实地
    2023-06-27
    260人看过
  • 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有哪些情况?
    关于羁押期限有多久这个问题的解答需要根据不同的羁押方式进行分析,不同的羁押形式所涉及的羁押期限就是不一样的,比如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等。一、羁押期限(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37天)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第92条)1、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69条)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第58条)​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第58条)(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124条)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24
    2023-06-11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超期羁押的情形有那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27
      1、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2、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
    • 超期羁押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变相的超期羁押情况有哪些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
    • 哪些属于看守所超期羁押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 什么是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有哪些种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1、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改造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2、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
    • 超期羁押的标准有哪些超期羁押的主要几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3、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4、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