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法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31:32 190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一、如何处理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先正确约定纠纷受理机关或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审理案件,有利于纠纷得到迅速处理。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二、什么样的建筑合同无效

建筑工程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是否有效是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业务经验,总结以下5种情况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

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3、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4、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应当认定无效。

5、越级承包的,应当认定无效。

三、承包合同应该如何公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国家规划的要求和经济条件签订的以工程建设为内容的经济协议的总称。其中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物资供应合同;设备订货合同;材料订货合同;地方供应的物资和预制构配件加工订货合同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申办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的主要材料有: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还要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等;2,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规模、投资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4,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等有关资料;5,城建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和承包方的资质等级证书;6,以招投标形式确立承包方的应提交招投标文件及中标决议;7,合同文本;8,办理分包合同公证,须提交总承包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施工合同必须写工程施工期限吗
    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所以施工合同要写施工的期限,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一、工程施工合同挂靠的形式(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
    2023-03-21
    275人看过
  • 承包工程是否必须签署合同?
    不算。未签订合同的,需要根据事实情况,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通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的,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要赔偿。承包业务算雇佣吗承包业务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
    2023-07-07
    6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的勘察
    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的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施工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工程造价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2023-04-23
    4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一、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如下: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还不得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接受检查的义务。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可以进行检查,承包人有义务随时接受对其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另外,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3.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文件,并保证勘察、设计的质量符合要求。施工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发包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已竣工的建设工程。二、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
    2023-04-30
    402人看过
  •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作用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一、如何签订消防工程项目合同消防工程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防工程项目合同,其内容与其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差别不大。一般情况下,消防工程项目合同的主
    2023-03-06
    40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因此,以上三种情况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根 据 民 法 典 , 哪 些 施 工 合 同 是 无 效 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三)建设工程
    2023-09-09
    24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标的必须是不动产吗
    建设工程是一种合同,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准确来说,建设工程的标的是建设工程的合同行为。建设工程违约责任的承担: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与机械设备调迁、材料与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1、发包方的违约责任(1)未能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与机械设备调迁、材料与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
    2023-05-03
    46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前的准备工作,承包的方法是什么
    (1)工程招标委员会的组成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有关方面的专家,解决工程招标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具体指导招标工作。(2)招标公告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广告两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向与东道国建立外交、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发出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刊登的招标广告。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述、项目范围、取得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和截止日期、投标条件、有关事项的价格和咨询单位,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进行的预审。目的是选择有能力签订合同的投标人。(4)招标委员会发布招标广告后,通过工程概算编制合同价格,确定合同价格水平,又称“基标”,是招标委员会的底牌,绝对保密。工程承包法。承包方将所有合同交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
    2023-05-07
    39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与分包方和供货方是否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不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
    2023-06-15
    276人看过
  • 承包人非法转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而《民法典》也有同样规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应由法院在诉讼中予以收缴。对此,在实践中要严格把握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外延范围。结合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百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
    2023-06-15
    134人看过
  • 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处置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参考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1、第一次验收合格的,可以参考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2、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经过承包人的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承包人负担修复的费用,然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
    2023-07-01
    384人看过
  • 厂房建设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何异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成一项工程,发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过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项完整的、合格的工程。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与买卖合同的最大区别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样也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
    2023-02-18
    389人看过
  • 包工包料是买卖合同还是建设施工合同
    包工包料既不算买卖合同,也不是建设施工合同。而是委托合同。包工包料是指将购买装饰材料的工作委托装饰公司,由装饰公司统一报出材料费和工费。包工包料是装饰公司比较普遍的做法,包工包料可以省去客户很多麻烦。正规的装饰公司包工包料透明度很高,他们对客户交待时,各种材料的质地、规格、等级、价格、取费、工艺做法都会一一列举清楚。另外,装饰公司常与材料供应商打交道,都有自己固定的供货渠道、相应的检验手段,因此很少买到假冒伪劣的材料。就供料商来讲,也不会轻易把不合格的装饰材料卖给装饰公司。因为装饰公司对于常用材料都会大批购买,因此能拿到较低的价格。一、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
    2023-02-17
    403人看过
  • 工程质保必须有包工合同吗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约是必要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降低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体现了质量保证金的重视度。质量保证金是信用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用的质量保证金。信用记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用评价、交易评价的监督,还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信用录会员在合作过程中违反规则时,需要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作为处罚。质量保证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时,单独承诺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方来说并不是很现实。比较符合实际作法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在制订新的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时,为了逐步推进适用,设定了过期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违约责任的规范条款。工程质保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发包人(全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五楼办公区装修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
    2023-08-18
    33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人是否需要经过承包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法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方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完成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中,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签订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与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
    • 建设工程专项合同必须是安装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9
      安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 风险提示: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工作任务是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
    •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保必须是机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以担保为主要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业务,依法登记注册的担保机构。